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8-440883-04-01-199596
预算金额3599.99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卓亨0759-556486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达华1353105313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吴川市塘㙍镇培育典型镇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 吴川市塘㙍镇培育典型镇建设项目+吴川市塘㙍镇培育典型镇建设项目(施工)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8-440883-04-01-199596

投资项目名称

吴川市塘㙍镇培育典型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吴川市塘㙍镇培育典型镇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

吴川市塘㙍镇培育典型镇建设项目+吴川市塘㙍镇培育典型镇建设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吴川市塘㙍镇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吴川市塘㙍镇培育典型镇建设项目
2.1.2项目地址:吴川市塘㙍镇
2.1.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塘㙍镇美丽乡镇入口通道提升及小公园建设工程,包括新建空港商贸物流元素标识展示牌、塘㙍镇镇入口通道环境提升、人行道、绿化等整治提升建设。治理河道及增设绿植,新建文化展示长廊、入口植物绿廊、滨水观景平台等休闲空间,增设休闲座椅、垃圾箱、艺术装置、灯光照明、宣传栏等。
②塘㙍镇美丽圩镇客厅及社区公园建设工程,包括新建一幢地下1层(停车场),地上2层的圩镇客厅建筑,其建筑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以及新建集文化展示、植物花园、健身康体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公园。
③广东万里碧道吴川市塘㙍河段工程,包括将河道划分为北、中、南三段。其中:北段以“文化水岸”为核心,建设亲水平台。中段建设“休闲水岸”,铺设亲水步道。南段增设互动健身康体节点及灯光元素,建设为休闲活动场所。
④塘㙍镇美丽示范主街外立面提升建设工程,包括对全长1.2公里、宽30米的工业大道两侧建筑外立面的改造与架空线路的整治。
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有
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
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2.2.1 工程概算总造价: 3599.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059.66 万元、其他费用 435.48 万元,预备费 104.85 万元)。
2.2.2 施工工期:300个日历天。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吴川市塘㙍镇培育典型镇建设项目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川市塘㙍镇培育典型镇建设项目已由吴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发改投审【2024】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8-440883-04-01-199596,项目业主为吴川市塘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
招标人为 吴川市塘㙍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吴川市塘㙍镇培育典型镇建设项目
2.1.2项目地址:吴川市塘㙍镇
2.1.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塘㙍镇美丽乡镇入口通道提升及小公园建设工程,包括新建空港商贸物流元素标识展示牌、塘㙍镇镇入口通道环境提升、人行道、绿化等整治提升建设。治理河道及增设绿植,新建文化展示长廊、入口植物绿廊、滨水观景平台等休闲空间,增设休闲座椅、垃圾箱、艺术装置、灯光照明、宣传栏等。
②塘㙍镇美丽圩镇客厅及社区公园建设工程,包括新建一幢地下1层(停车场),地上2层的圩镇客厅建筑,其建筑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以及新建集文化展示、植物花园、健身康体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公园。
③广东万里碧道吴川市塘㙍河段工程,包括将河道划分为北、中、南三段。其中:北段以“文化水岸”为核心,建设亲水平台。中段建设“休闲水岸”,铺设亲水步道。南段增设互动健身康体节点及灯光元素,建设为休闲活动场所。
④塘㙍镇美丽示范主街外立面提升建设工程,包括对全长1.2公里、宽30米的工业大道两侧建筑外立面的改造与架空线路的整治。
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 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2.2.1 工程概算总造价:3599.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059.66 万元、其他费用 435.48 万元,预备费 104.85 万元)。
2.2.2 施工工期:30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设置须与规模匹配)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业绩或其他要求:业绩不做规模指标要求 。
3.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
3.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5本项目须制作:
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参与本项目的电子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 月15 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
4.3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7 时30分。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4.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统一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4.5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 月9日10 时00分。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10 时00 分前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卡位2号开标室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主持线上电子开标会议,所有投 标人均应准时在线上留意项目动态。
4.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电子开标当日根据已参与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进行设置。
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内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投标文件无效,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
7.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7.1将本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2在本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7.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7.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7.5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6中标单位主要原因造成本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7.7 其他 \ 。
8.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上述异议均须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5564862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的指导意见》)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参加投标的,或不能正常在交易系统内进行查看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上传投标文件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
因不可抗力或交易系统原因影响招标活动的,可按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川市塘㙍镇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吉顺工程项目
人民政府 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川市塘㙍镇人民政府地址:湛江市乐山西路皇家花园
联系人(实名): 谢卓亨 联系人(实名): 李达华
电话: 0759-5301236 电话: 1353105313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年 11月14 日

工期(交货期)

30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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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 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业绩或其他要求: 业绩不做规模指标要求 。 3.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 3.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5本项目须制作: 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 台 ( 湛 江 市 ) (https://ygp.gdzwfw .gov.cn/ggzy-portal /index.html#/440800 /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1-15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09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09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湛 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09 10:00:00
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吴川市塘㙍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吴川市塘㙍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人

谢卓亨

联系电话

0759-530123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开发区乐山西路3号皇家花园12栋302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达华

联系电话

13531053132

招标监督机构

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9-5564862

发布责任人

李达华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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