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甬莞高速(宁波-东莞)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2-07-05 沈海高速宁德塔山至福州上楼段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S1合同段招标公告
金额
59762.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0000001101471001
预算金额59762.5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先生0591-8753810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3509822206140301)

(招标编号:E3500000001101471001 )

  1. 招标条件

甬莞高速(宁波-东莞)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1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宁德沙埕湾跨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甬莞高速(宁波-东莞)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德市福鼎市。

2.3建设规模:甬莞高速(宁波-东莞)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沙埕互通主线长0.92公里,匝道总长2.13公里,新建收费站1处。互通主线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单向单车道宽9.0米、单向双车道宽10.5米、双向双车道宽17米。连接线全长11.06公里(不含浙江境段约1.4公里)。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闽交审建〔2022〕26号)批复,概算总投资为59762.5041万元,其中沙埕互通段19052.7536万元,连接线工程40709.7505万元。

2.4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30个月,其中:

①沙埕互通工程:24个月(含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全部内容,勘察设计阶段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②连接线工程:30个月(含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全部内容,勘察设计阶段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2.5招标范围和内容:甬莞高速(宁波-东莞)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的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为:

2.5.1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体项目的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梁)、交叉、水保、环保、绿化、景观、交通工程(含保通道路)、机电工程、房建工程及沿线设施(含管理及服务设施、安全防护、标志标线、紧急救援、市政工程等)的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配合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②执行闽交建〔2017〕81 号文及闽高总工〔2015〕83号文,开展交通安全评价。

2.5.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②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及检测工作;③环水保、景观及保通等工程。

2.5.3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6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

①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②符合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③符合相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

④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①交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②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勘察设计资质: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信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度在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高速公路设计单位)年度信用考核结果获得过至少一次A级及以上,近三年度是指2019、2020、2021年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并应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

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

位的附属单位。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jggzyjy.cn/)登陆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等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ggzyjy.cn/)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电子保函;③纸质银行保函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ggzyjy.cn/)上发布。

9. 其他事项

9.1 投标人近三个年度信用分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公布的年度信用考核结果为准。

9.2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本项目工期延误、工程造价超额及其他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损失。

9.3中标信息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公示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ggzyjy.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沙埕湾跨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佳阳畲族乡福鼎东收费站综合楼

电话:0593-8978268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

电话:0591-87538104

联系人:蒋先生、丘先生

监督单位: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3-27681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招标文件附件:
招标文件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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