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鹤壁市淇滨区2013年植保田间观测及应急设备采购中标公示
金额
22.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5/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dhbcg-2015-081
预算金额22.52万元
招标公司鹤壁市淇滨区农业局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392-3256688
中标公司河南林之牧贸易有限公司22.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2013年植保田间观测及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元): 22.529万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XDHBCG-2015-081 批复编号: 淇滨农文【2014】4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交货期:30日历天
采购人: 鹤壁市淇滨区农业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郭先生 0392-335690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杨先生0392-3256688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滨区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联系电话): 谢先生0392-3365698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车载大型喷药设备、虫情测报仪、孢子捕捉仪、小气象自动观测仪、显微镜解剖镜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分包情况:本采购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林之牧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39号楼9层903号
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贰仟元整 (小写) 222000 元
评审时间:2015 年 10 月 20 日 10:00整(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
王子娣、陈红、刘合军、胡振方、郭全印
公示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保证金退还: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持以下资料办理:
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公示日期:2015 年10 月 21 日—2015年 10 月 23 日
采购预算(元): 22.529万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XDHBCG-2015-081 批复编号: 淇滨农文【2014】4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交货期:30日历天
采购人: 鹤壁市淇滨区农业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郭先生 0392-335690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杨先生0392-3256688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滨区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联系电话): 谢先生0392-3365698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车载大型喷药设备、虫情测报仪、孢子捕捉仪、小气象自动观测仪、显微镜解剖镜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分包情况:本采购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林之牧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39号楼9层903号
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贰仟元整 (小写) 222000 元
评审时间:2015 年 10 月 20 日 10:00整(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
王子娣、陈红、刘合军、胡振方、郭全印
公示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保证金退还: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持以下资料办理:
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公示日期:2015 年10 月 21 日—2015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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