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2503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1 | 项 | 395300 | 山西大学 |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 12140000405700005X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项目商务技术要求范围内全部内容 | 具体采购内容须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采购内容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琦,张冰杰,崔圣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929.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
联系方式:0351-6371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27层
联系方式:15035180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殷
电 话:15035180023
附件信息:
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项目磋商文件(定稿).docx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项目磋商文件(定稿).docx
127.4K
K
中招康泰
CHINABIDDINGKANGTAI
2022年9月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项目编号:ZKFW2022-07-104竞争性磋商文件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项目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采购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盖章)项目编号:ZKFW2022-07-104竞争性磋商文件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项目
一、总则-11-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一部分磋商公告-3-目录日期:2022年9月
七、保密和披露-20-六、签订合同-19-五、磋商采购程序-15-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5-三、响应文件-13-二、磋商文件-12-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7-第六部分合同原则-31-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22-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2-八、询问和质疑-2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KFW2022-07-104基本情况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验收标准:具体采购内容须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1包:报价人不得将该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预算金额:叁拾玖万柒仟叁佰元整(¥397300元)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8日(北京时间00:00至23:59)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时间:2022年10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登陆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下载
无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开标方式;线上开标。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
联系方式:0351-6371136联系人:崔先生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7号名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杨殷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1-2772553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名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15035180023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 | 项目名称 | 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项目 | |
1.2 | 采购内容 | 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项目购买服务商务、技术要求内全部内容 | |
1.3 | 采购预算金额 | 397300元 | |
2.1 | 采购人 | 名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7号联系人:崔先生联系方式:0351-6371136 | |
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联系人:杨殷电话:0351-2772553、15035180023 | |
3.3 | 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 |
3.4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 | 否 | |
7.6 | 磋商前答疑会 | 是否组织:不组织时间:/地点:/ | |
7.7 | 现场考察 | 是否组织:不组织 时间:/ 地点:/ | |
9.1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版一份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若采购人需要,最终成交供应商须补充纸质版文件1份提交给采购人。 | |
9.2 |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 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制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7)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具体审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
9.2 |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 供应商需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1)商务部分*1、磋商函(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4、投标保证金缴费证明(格式)5、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6、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7、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8、项目班子人员配备*9、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2)技术部分*1、报价一览表(格式)2、投标分项报价表3、服务方案4、商务、技术服务偏离表(格式)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
9.3.1 | 装订其他要求 | 1、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2、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以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合装一册。 | |
9.4.2 | 磋商保证金金额 | 1、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000元。2、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无效。开户名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城支行账 号:14001815208059555666联 系 人:程女士联 系 电 话:0351-27725513、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否则无法证明该费用是否为本包保证金。 | |
1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20.4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磋商过程中不可以变动。 | |
23.4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
34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见格式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本文件未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投标货物中有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见格式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迎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及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22】6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属于上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15%-20%的价格折扣,工程项目为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货物及服务类给予联合体5%-6%的价格扣除,工程类给予1%-2%的价格扣除(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注:本项目给予小微企业报价货物、服务的价格折扣: 15%(依据项目情况确定)给予小微企业联合体的价格扣除百分百:5%(依据项目情况确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优惠。 | |
35 | 代理服务费 |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成交价格的1.5%计取。 | |
补1 | 同类项目案例相关要求 | 年份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前 |
2.定义1.4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1.3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采购项目概况
2.6“工程”指本磋商文件所述建设工程。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4.竞争性磋商费用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5.通知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五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6.4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3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及依法成立的磋商小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解释为准。6.2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可以向磋商小组进行了解。第八部分相关附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7.7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7.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供应商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果召开,将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4如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合为一册。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
9.4磋商保证金9.3.1装订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3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的要求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9.5磋商报价9.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9.4.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后,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9.4.2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无效。9.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5.5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该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采购内容和服务项目等的费用9.5.3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5.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应提供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对服务的技术指标、服务内容等进行完整地、真实地描述。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4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3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2.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3响应文件封面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如果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视为其放弃投标,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13.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6.2供应商应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16.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留有效的联系电话号码。16、签到15.1供应商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8.响应文件的开启17.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评审。17.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成立磋商小组五、磋商采购程序
19.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9.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9.响应文件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对响应文件进行拆封。
20.磋商19.7如果多个供应商所报整包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按一个供应商计算供应商数量。19.6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人提供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9.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19.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供应商接到该书面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0.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0.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条款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0.3磋商内容包括服务的技术人员配置、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0.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签到的顺序进行。20.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0.13条要求进行审查。20.9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20.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20.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20.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20.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书面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
21.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单于同一时间密封提交磋商小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1.最后报价20.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0.13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12经磋商、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0.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
22.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2.综合评审21.3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21.2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1.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1.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3.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中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3.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3.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22.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
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5.2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磋商保密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4.评审复核
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7.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27.2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保密和披露29.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29.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2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签订合同
八、询问和质疑31.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1.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保密
33.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磋商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磋商文件之日。3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3.质疑32.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32.询问
3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九、其他要求33.6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3.5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3.4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33.3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三、付款方式:银行电汇,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发票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二、采购预算:397300元一、项目名称: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5.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7部委《关于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的通知》(环气候〔2022〕41号)“牵头研究编制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等有关工作要求,为推进我省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拟组织开展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研究和防范气候变化带来的可能性风险和负面影响,为编制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提供科学支撑。七、服务内容:2.《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2-2035)》1份1.《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研究报告》1份六、成果形式:五、质量要求:对照生态环境部等17部委《关于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的通知》(环气候〔2022〕41号)《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符合国家政策、贴合山西实际、思路清晰、分工合理、措施得当的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形成书面研究成果,并通过相关领域专家团队联合评审。
一、响应文件初审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4.召开多次专家研讨会、分部门/区域项目论证会等,对研究报告和行动方案初稿进行论证,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补充调研、修改完善研究成果;形成《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研究报告》《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2-2035)》,完成部门论证、报批、课题结题等所有相关程序的支撑工作。3.研究提出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方案推进的战略保障方案、确定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重大工程等;形成《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研究报告(建议稿)》和《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2-2035)(建议稿)》。2.前往省适应气候变化相关职能部门、部分地市和典型区域进行调研并整理调研资料,明确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的总体要求,研究确定山西省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的形势、目标、任务与举措以及不同区域的适应气候变化情况。1.进行前期深度政策调研,精准了解国家政策目标、编制要求与规范以及国内其他省市编制情况;获取并分析山西省气候变化基础数据,研判山西省气候变化基本事实与趋势;熟悉关于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的已有政策与研究成果,梳理山西省适应气候变化的现状成效和未来挑战。
初步审查 | |||
条款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2 | 符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符合性审查 | 磋商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2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2 | 符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符合性审查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内容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符合性审查 | 服务期限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符合性审查 | 其他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6、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5、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资格检查内容存在清晰度差、辨认困难,磋商小组可查看原件。4、审查时,磋商小组可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9.3条规定的原则。2、经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说明: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合同编号: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每一供应商的商务、服务、技术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二、成交标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价格部分(20) | 价格(20) |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20 | |
商务部分(13) | 业绩(13分) | A.供应商近三年来(2019年10月至今)承担过的同类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9分。 | 9 | |
商务部分(13) | 业绩(13分) | B.拟承担本项目的负责人近三年来(2019年10月至今)承担过的同类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4分 | 4 | |
商务部分(13) | 业绩(13分) | 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立项证书)及结项材料或最终的验收单或付款凭证。 | ||
技术部分(67) | 工作方案 | 1、对项目的理解和认识到位,优得10分,良得6分,较差得3分;2、对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到位,优得10分,良得6分,较差得3分;3、需结合项目实际,针对所该项目的特色和工作重点进行阐述,优得10分,良得6分,较差得3分。4、针对项目制定前期、中期、后期工作方案,优得8分,良得4分,较差得0分。 | 38分 | |
技术部分(67) | 项目团队评价 | 1.项目负责人(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团队(10分)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个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10分。 | 13分 | |
技术部分(67) | 项目团队评价 | 说明:投入的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磋商前半年内的社保缴纳明细为准。 | 13分 | |
技术部分(67) | 质量保障措施 | 1、工作制度保障。应提供内部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内部技术培训体系、内部制度等说明和证明,优秀5分,良好3分,差不得分;2、工作时间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优秀5分,良好3分,差不得分; | 10分 | |
技术部分(67) | 相关承诺 | 1、内部工作保密性保证承诺及措施3分,不承诺不得分;2、确保按时完成工作的保证承诺及措施3分,不承诺不得分。 | 6分 | |
合计 | 100分 |
项目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2、;1、;服务内容合同期限
交验标准:交验乙方向甲方承诺:服务及承诺支付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元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3、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保证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完成需方所要求的服务事项。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违约责任6、在履行合同期间知悉的甲方机密或企业的相关商业秘密信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披露。在合同终止后,仍负有对相关内容保密的责任和义务。如违反上述保密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山西省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附件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及其他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5、其他4、成交通知书3、项目响应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1、项目磋商文件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文件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注:本合同仅供参考,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进行更正、补充,或者重新起草。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项目二、磋商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中文简体字和份数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件文应响项目编号: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文件部分目录二〇二二年月日
九、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七、“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从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相同/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三、磋商保证金……………………………………………………………………二、报价一览表……………………………………………………………………一、磋商函…………………………………………………………………………商务部分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料………………………………………………
一、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技术服务部分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七、企业服务能力综合评价…………………………………………………………六、企业信誉…………………………………………………………………………五、供应商企业简况…………………………………………………………………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证明材料……………………………四、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三、商务、技术服务偏离表………………………………………………………………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施配备…………………………………………………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字):供应商(电子公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说明:应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
说明:应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日期:投标单位全称:(电子公章)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字)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
致:承诺函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
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提示和说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中国公民)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五、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特此承诺我方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磋商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承诺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磋商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致: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承诺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
我方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我方已经清楚了解本次项目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存档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对我方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统一查询,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的结果为准。到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七、“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承诺
致:(采购人全称)九、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承诺我方(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我单位参与项目(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应的服务能力。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会议日起的有效期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采购人:磋商函商务部分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磋商会议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将被拒绝。4、提供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9、如果在磋商会议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单位:元二、报价一览表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E-mail:
序号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报价(大写/小写) | 备注 |
1 | 项 | |||
服务期限: |
致:(一)保证金汇款凭证三、投标保证金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电子公章):
账号:开户行:收款单位:若未中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银行一致):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编号为
(二)投标保证金退回及中标服务费发票要素函件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电子公章):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支票倒送或电汇凭证复印件)
(支票倒送或电汇凭证扫描件) |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详细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单位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手机号) | ||
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保证金时汇款人全称 | ||
开户银行账号 | ||
开户银行全称 | ||
开户银行行号 | ||
保证金金额(元) | ||
★中标服务费增值税发票信息 | 普票□专票□ | 名 称: |
★中标服务费增值税发票信息 | 普票□专票□ | 纳税人识别号: |
★中标服务费增值税发票信息 | 普票□专票□ | 地址、 电话: |
★中标服务费增值税发票信息 | 普票□专票□ | 开户行及账号: |
五、供应商企业简况注:一个完整的业绩案例需提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四、供应商从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相同/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注1:增值税专票、普票均请提供全部开票信息)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合同价格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 | …… | ……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注册资金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 注 | 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一),供应商不是中小微企业不须填写;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二),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须填写。 |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_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_的具体情况如下:_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在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在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_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_的具体情况如下:_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应)附件二:注: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请如实填写本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
本单位郑重声明,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服务)。
六、企业实力2、投标人除填写此函外,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评分办法涉及到的专业服务团队的组建及人数、团队小组的组成及人数,团队成员的职称及专业等,按评分办法一一对应,具体内容按“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格式填写。包括但不限于:七、企业服务能力综合评价(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评分办法涉及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技术服务部分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注:此表后按顺序附每个团队成员学历证明或职称(专业技能)证明或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小组名称 | 本项目所任何职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所学专业 | 职称 | 执业资格/专业技能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电子公章):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施配备情况供应商自行描述,格式自拟。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分办法涉及到的内容:工作方案、团队评价、质量保障措施、相关承诺等。包括但不限于评分办法涉及到的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用途 | 备注 |
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电子公章):三、商务、技术服务偏离表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技术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
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1、节能产品明细表四、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如有)日期: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证明材料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电子公章)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 ||||||
名 称 | 内 容 | 备 注 | ||||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投标单位名称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银行汇票( ) 支票( ) | 信息表后附凭据复印件 | ||||
汇款人名称(和交款单位一致) | ||||||
账号 | ||||||
开户行 | ||||||
汇款金额 | 人民币大写小写 | |||||
汇出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如需邮寄发票,请填写如下内容: | ||||||
收件人地址 | ||||||
收件人名称 |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注:开标时,凡缴纳过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务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及保证金汇款凭证单独递交招标代理公司,否则将会影响代理机构退还保证金进度。)年月日供应商(盖章):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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