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二度梅返乡产业园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HBHM-202408QG-00900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梅县二度梅返乡产业园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11-421127-04-01-238628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梅能投光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黄梅能投光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梅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拟占用黄梅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屋面,建设1.87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以380v低压形式并网。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光伏发电工程:中标单位负责厂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施工图、竣工图设计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光伏组件安装、组串式逆变器安装、光伏支架施工及防腐,配合桩基工程中间验收和移交工作,远程集控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含对侧和通道,功能和指标满足当地电网要求);场区集电线路基础施工、电缆敷设;外送线路的设计及施工;场区围栏大门、防雷接地、视频监控、站用电、IV照明、消防设备,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存储、保管、转运、安装、试验、调试、工程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并网验收配合工作;场区临时征地和青苗补赔专项费用;两台800KVA变压器及配套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费用。上述涉及的项目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2)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组件检测(到货检和竣工验收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3)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如有,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供电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4)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如有);全容量并网前所有与电网相关的手续及合同。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移交等; 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5)为便于后期光伏电站的数字化管理,光伏电站需接入智慧能源管理平台。以上未提及的,但是作为光伏项目整体一部分的中标单位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0。
合同估算价:754.40万元。
2.3其他: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工程 EPC 总承包工程,所有设计图纸除满足行业规范及国家标准外,施工图纸须提前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实施,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本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配合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中标单位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中标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 b.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净利润均应大于0;(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完成过1个单体规模不小于1.5MW 的光伏项目及以上已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应加盖属地供电部门专用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 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次招标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计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和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mggzy.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梅能投光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中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梅县晋梅大道与滨河西路交叉口 地 址:黄梅县文化公园路265号
邮 编:435500 邮 编:435500
联系人:但浩 联 系 人:程笔耘
电 话:18671301697 电 话:18934657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