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方瑞景和哈南万达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g0100g2301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
招标联系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寇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5
公告正文
东方瑞景和哈南万达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00G23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瑞景和哈南万达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方瑞景和哈南万达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第一标段东方瑞景位于清华大街235号,第二标段哈南万达广场位于平房区哈南11路24号,哈南第十大道与哈南十一路交口处。
2.3建设规模:东方瑞景和哈南万达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共包含9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装修,总建筑面积48395.69平方米,总使用面积28847.79平方米。其中:
(1)东方瑞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东方瑞景15号楼,建筑面积19923平方米,使用面积11596.9平方米,共37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套套内使用面积约30-40平方米。
(2)哈南万达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哈南万达广场H3、H4、G2号楼,共52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28472.69平方米,使用面积17250.89平方米,分布在H3、H4、G2号楼中。其中H3号楼27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为14826.66平方米;H4号楼22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为12171.66平方米。G2号楼26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为1474.37平方米。单套套内使用面积约30-4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7月8日,共46日历天(视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东方瑞景15号楼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工程,第二标段为哈南万达广场H3、H4、G2号楼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工程;投标人最多可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1个标段,如兼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配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投标单位);
3.2.2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为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3本项目将执行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05 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执行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 1486 号)被限制投标规定;执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3.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发现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3.5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7时00分至2023年5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0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同时于2023年5月15日10时00分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Dept1@guofa818.com。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09 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113.4.248.45:9003/)、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
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发桥街38号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话:0451-51092666-1001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寇女士、曲女士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邮箱:Dept1@guofa818.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项目编号:SG0100G23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瑞景和哈南万达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方瑞景和哈南万达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第一标段东方瑞景位于清华大街235号,第二标段哈南万达广场位于平房区哈南11路24号,哈南第十大道与哈南十一路交口处。
2.3建设规模:东方瑞景和哈南万达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共包含9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装修,总建筑面积48395.69平方米,总使用面积28847.79平方米。其中:
(1)东方瑞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东方瑞景15号楼,建筑面积19923平方米,使用面积11596.9平方米,共37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套套内使用面积约30-40平方米。
(2)哈南万达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哈南万达广场H3、H4、G2号楼,共52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28472.69平方米,使用面积17250.89平方米,分布在H3、H4、G2号楼中。其中H3号楼27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为14826.66平方米;H4号楼22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为12171.66平方米。G2号楼26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为1474.37平方米。单套套内使用面积约30-4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7月8日,共46日历天(视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东方瑞景15号楼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工程,第二标段为哈南万达广场H3、H4、G2号楼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工程;投标人最多可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1个标段,如兼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配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投标单位);
3.2.2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为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3本项目将执行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05 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执行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 1486 号)被限制投标规定;执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3.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发现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3.5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7时00分至2023年5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0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同时于2023年5月15日10时00分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Dept1@guofa818.com。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09 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113.4.248.45:9003/)、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
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发桥街38号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话:0451-51092666-1001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寇女士、曲女士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邮箱:Dept1@guofa818.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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