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2002876001856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川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刘海鑫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施工图设计

项目招标编号

E4512002876001856001

招标人

河池市福安园人文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河池市福安园人文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川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公益性墓穴64000个,总建筑面积19169.13平方米,其中业务综合楼1栋共2层共2575.04平方米,骨灰堂1栋共2层共4939.20平方米,遗体处理火化楼1栋共2层共3697.25平方米,悼念楼1栋共2层共3146.24 平方米,祭祀楼1栋共1层共974.16 平方米,骨灰寄存楼1栋共3层共1407.24平方米,后勤楼1栋共3层共1458.00平方米,附属用房1栋共2层共972.00平方米。同时规划建设道路10290.09m (其中园区8m宽主干路3092.76m,园区6m宽次干路3733.62m,园区2m宽支路894. 23m,园区1.5m宽支路2569. 48m)、大门、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绿化等设施;二期建设经营性墓穴66000个。

开标时间

2022年4月20日

开标地点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4月2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2年4月25日

预中标人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浮动系数报价)

0.5%

设计服务期限

55日历天

质量标准

⑴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⑵应当对其设计数据和设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⑶不得转包工程设计业务,也不能给第三者挂靠。

项目负责人

刘海鑫(注册编号:12320208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洪雅县殡仪馆及观音阁生态公墓异地扩建项目勘察设计;

2、海门市海兴华府三期;

3、岳西县金翠名园二期工程项目设计;

4、紫琅路西侧、淮河路北侧地块“书香北苑”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5、紫琅路西侧、淮河路南侧地块“书香南苑”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6、朝天街4#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7、明发江湾新城四期十号地块施工图设计;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

(如需要)

1、紫琅路西侧、淮河路北侧地块“书香北苑”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紫琅路西侧、淮河路南侧地块“书香南苑”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汉和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浮动系数报价)

0.4%

设计服务期限

55日历天

质量标准

⑴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⑵应当对其设计数据和设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⑶不得转包工程设计业务,也不能给第三者挂靠。

项目负责人

邓晓峰(注册编号:11450036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南宁中关村信息谷科技园;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

(如需要)

1、钦州第一中学附属高新小学、钦州第一中学高新幼儿园设2、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南宁﹒中关村科技广场;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浮动系数报价)

0.25%

设计服务期限

55日历天

质量标准

⑴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⑵应当对其设计数据和设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⑶不得转包工程设计业务,也不能给第三者挂靠。

项目负责人

李浩(注册编号:02510066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一期(EPC)项目;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

(如需要)

苍梧县新县城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一期(EPC)项目;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河池市金城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8-230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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