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5号线项目部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
询价时间:2024年8月9日10时00分至2024年8月13日10时00分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供货周期 | 备注 |
1 | 普通衬砌台车 | 自行式 9m | 套 | 1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5号线项目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5号线土建一标段01工区项目工地 | 合同签订之日至履约完成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4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它甲方要求提供的资质许可证。
三、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出厂(站)价、运杂费和到站单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供货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5号线土建一标段01工区项目工地。
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6、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7、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标准:液压衬砌台车设计原则应满足施工安全性、美观性原则,台车计算及荷载取值应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JCJ 201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台车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同时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2)货物验收: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在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前提下,过磅计量加工物品在确保图纸设计重量的同时,加工物重量不得超过图纸设计重量±5 %,超过图纸设计重量 5 %部分金额由乙方承担,低于图纸设计重量 5 %部分金额甲方有权在合同金额中直接扣减。除衬砌台车外,其它按套结算。
台车模板组装、调试完毕后2日内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若7日内未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或台车模板组装、调试完毕,进行一个循环生产后3日内进行验收,生产两个循环后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受力计算书、合格证和原材料材质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在1年内,因乙方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8、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技术规格书
四、结算
单价计算方式为:按照此次报价的单价进行结算。
结算周期: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付款: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图纸技术交底签字后支付本合同每批计划订单总价款的30%;甲方应于乙方按图纸要求制作完成后出场前7日内支付本合每批计划订单总价款的30%;甲方应于本产品验收合格并完成三个衬砌循环且满足业主验收要求后之日起30日内支付剩余该批次计划订单30%结算金额,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12个月)满后30日内支付乙方。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5号线土建一标段01工区项目部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联 系 人:付嘉豪
联系电话:18637190832
电子邮箱:1842621497@qq.com
附件一:技术规格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