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清平镇李五路等4条通达通畅工程 已由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清平镇李五路等4条通达通畅工程立项的批复》合川发改发〔2023〕2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清平镇李五路等4条通达通畅工程 (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10-18 10: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1 建设地点: 清平镇瓦店村、岩门村、黄金村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通达工程道路1条、通畅工程道路3条,其中:(一)通达工程李五路起于李子林,止于五里坡,全长6千米,路面结构为0.2米厚手摆片石基层,0.1米厚泥结碎石面层,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两侧各0.5米宽土路肩,每公里不少于3处错车道,道路等级为四级;(二)通畅工程道路3条,总长7.5千米,路基宽度5.5米,路幅宽度4.5米,两侧各设置0.5米土路肩,路面结构为0.1米厚碎石调平层,0.2米厚C25砼路面,每公里不少于3处错车道,道路等级为四级。其中:白新路起于白屋基,经过烂泥沟,止于新作坊,全长2.5千米;代石路起于代家沟,止于石河水库,全长2千米;大吊路起于大屋基,止于吊耳岩,全长3千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509.6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5□8□年,指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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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何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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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邱贵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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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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