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唐山中心站标准化改造和一般站标准化改造项目(秦皇岛地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北省地震局
招标联系人荣伟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博园0311-869589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2
公告正文

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唐山中心站标准化改造和一般站标准化改造项目(秦皇岛地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投资[2024]5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地震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省级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地震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规模: 本项目位于秦皇岛地区,属于巨灾防范工程项目。施工内容为中心站办公楼(北楼)的地面、吊顶、卫生间、电气、外墙、屋面防水等改造、地震科普展室、流体基准站实验室等;4个一般站为:北戴河台、后土桥台、凤凰山台、卢龙崔庄台等。 2.1.2工期:90日历天 2.1.3质量标准:合格。 2.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唐山中心站标准化改造和一般站标准化改造项目(秦皇岛地区)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1至2024-05-27,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1415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自拟);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2 09:00,地点为 唐山地震监测中心站(唐山市路南区国防道一号路南财经大厦7层)705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地震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62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50050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荣伟健

联系人: 赵博园、周纯
电话:

0315-5777031、19948509835

电话: 0311-8695890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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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ongxin223@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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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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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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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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