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理赔损余物资拍卖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理赔损余物资拍卖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20-4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7561615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402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431-889010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13756161543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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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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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17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理赔损余物资拍卖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理赔损余物资拍卖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20-414;
采购内容:入围五家拍卖代理机构负责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损余车辆(包括找回的盗抢车辆、损余车辆)进行整车拍卖,以及损余汽车零配件与其它损余物资的拍卖工作。本次五家入围单位入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辖内合作名录。采取“一次询价,二次拍卖”的操作方式进行整车拍卖、损余零配件以及其它物资的拍卖( “一次询价,二次拍卖”是指经委托人同意,保险人通过向合作拍卖公司以公开询得拍卖标的价值的方式确定委托拍卖公司,受委托拍卖公司对其报价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拍卖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拍卖活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本项目为框架性合作项目,无具体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 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合同期满后,甲方组织进行供方评价,对评价合格且合同金额减少或不变的续签一年合同;评价不合格则不予续签;
8、选取数量:5家;
9、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及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10、资格审查内容: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且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及独立的网络拍卖平台;
(2)具有评估、拍卖事故车辆或二手车辆能力,在拍卖公司工商注册地或申请合作区拥有独立的保全场地(需提供保全场地的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3)在长春设有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及相关办公人员。分公司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办公场所;
(4)具备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能力;
(5)2017年1月1日至今从事拍卖活动无违法操作记录;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17年-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
(8)具备履约合同能力(可提供2017年-2019年同类业绩);
(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期内;
(10)提供近半年内(2019年12月-2020年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公司全体人员的社保缴费凭证)的良好记录证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注:本项目的同一合同是指同一分包),投标人需承诺如与同属一个母公司控股,参股的其他投标人同时入围的,自愿放弃入围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无。
12、招标文件的发售:自2020年6月22 日上午8:30时起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16:00时(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合格的投标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第10项 资格审查内容”所有资料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918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整,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13、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20年 07月 13日 09:3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不接受邮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1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20年07月13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402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431-88901068
招标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人: 史女士
联系方式:1375616154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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