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涉疫废物收运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涉疫废物收运服务;
项目编号:XDX-GK-2022-005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采用固定单价形式,398.58万为暂定总价(其中15吨/日为暂定收运量,实际的收运量以当地的疫情情况或政府相关条文等而定,暂定预算价仅供参考);
采购限价:单价最高限价:728元/吨。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涉疫废物收运服务 |
1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或市政府发文取消涉疫废物处置项目之日止。(注:根据实际情况,以两个日期先到者为服务期限到期日。) |
采购人对涉疫废物收运量不作任何承诺,以实际产生的为准。
|
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4.1采购公告公示期限: 2022 年 7 月 23 日至2022 年 8 月 1 日。
4.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 年 7 月 23 日至2022 年 8 月 1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4.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不进行实名登记报名。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自行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bjs.net/)下载磋商文件。
5.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5.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 年 8 月 2 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5.2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 年 8 月 2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5.3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1栋1401室(会议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本次采购的响应保证金
6.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序号 |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
保证金 |
1 |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涉疫废物收运服务 |
¥50000元 (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
6.2提交响应保证金办法: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必须付至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账户上,不接收由供应商分支机构、私人帐户和其他单位转入的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
账户名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14801014200219007
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麻涌支行
(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项目编号或者项目名称,否则将影响响应保证金的退款进度)
说明:响应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者交纳金额不足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7.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本项目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http://dgsy.com.cn/www/index.jsp)、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官网(http://dshuanbao.com.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bjs.net/)。
9.有关本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
联系人:文小姐 联系电话:0769-39028953
采购代理单位名称:广东国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A栋1401-1403室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人:陈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9-28632012-8031 邮箱地址:gdgbzb@163.com
二〇二二 年七月
磋商文件-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涉疫废物运营服务(定稿版)磋商文件-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涉疫废物运营服务(定稿版)
磋商邀请函磋商邀请函
挂网资料-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涉疫废物运营服务挂网资料-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涉疫废物运营服务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涉疫废物收运服务 | 1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或市政府发文取消涉疫废物处置项目之日止。(注:根据实际情况,以两个日期先到者为服务期限到期日。) | 采购人对涉疫废物收运量不作任何承诺,以实际产生的为准。 |
序号 |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 保证金 |
1 |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涉疫废物收运服务 | ¥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
序号 | 响应文件类型 | 响应文件名称 | 份数 | 装订 | 包装 |
1 | 正本 | 价格文件 | 1 | 每份独立装订 | 一起密封包装 |
1 | 正本 | 商务文件 | 1 | 每份独立装订 | 一起密封包装 |
1 | 正本 | 技术文件 | 1 | 每份独立装订 | 一起密封包装 |
2 | 副本 | 价格文件 | 3 | 每份独立装订 | 一起密封包装 |
2 | 副本 | 商务文件 | 3 | 每份独立装订 | 一起密封包装 |
2 | 副本 | 技术文件 | 3 | 每份独立装订 | 一起密封包装 |
3 | 唱标信封 | 唱标信封 | 1 | 单独密封包装(内附全套响应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 |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评分(30分) | |||
1 | 价格 | 30分 |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响应)价格最低的投标(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响应)报价)×价格权重30%×100; |
商务评分(40分) | |||
2 | 企业业绩 | 30分 | 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生活垃圾(含餐厨及果蔬垃圾等)收运合同及涉疫垃圾收运服务合同,每提供一份得10分,本项累计最高得30分。(注: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需包括关键页、签章页、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有效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 | 疫情防控物品配备 | 5分 | 供应商承诺在服务期内配备合格的防疫、防护、消毒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口罩、医用酒精、免洗消毒凝胶、消毒湿巾、防护服、手套、帽子、鞋套、面屏、消毒洗手液、红外线测温计等耗材类产品)的,得5 分。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对应合同相应处罚条款,如遇虚假承诺,则按合同处罚条款作(5000 元/次)处罚。 |
4 | 应急收运服务承诺 | 5分 | 如遇应急情况需要增加车辆及人员投入到服务中:(1)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 小时内配备齐全的,得5分;(2)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 小时内配备齐全的,得3分;(3)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 小时内配备齐全的,得1分;(4)其他情况不得分。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对应合同相应处罚条款,如遇虚假承诺,则按合同处罚条款作(5000 元/次、3000 元/次、1000 元/次)处罚。 |
技术评分(30分) | |||
5 | 收运车辆配置情况 | 10分 | 对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收运车辆数量进行评分: (1)投入本项目的收运车辆数量6辆或以上得10分。(2)投入本项目的收运车辆数量4-5辆,得7分。(3)投入本项目的收运车辆数量2-3辆,得4分。(4)投入本项目的收运车辆数量1辆,得1分。(5)没有提供收运车辆,不得分注:①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是必须是自有车辆,车辆资质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买的保险(含承运人责任险,强制险,商业险等),并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资料。)②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清晰可见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如果模糊不清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③供应商提供的收运车辆必须是密闭式或密封式收运车。 |
6 | 服务人员配置情况 | 14分 | (1)在满足拟投入本项目最低要求的收运司机4名外,供应商为本项目每增加投入一名收运司机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无不得分;(2)在满足拟投入本项目最低要求的辅工4名外,供应商为本项目每增加投入一名辅工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无不得分;注:①提供人员清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司机驾驶证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7月1日至投标(响应)截止日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7 | 服务方案 | 3 | 根据供应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管理服务架构、管理方法、人员档案、应急预案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服务方案合理、科学,具有可执行性强的,得3 分;(2)服务方案较合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的,得2分;(3)服务方案一般,得1 分;(4)没有提供对应方案的或不具有任何科学性的,不得分。 |
8 | 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 3 | 根据供应商对紧急收运任务、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内容详细有针对性,对突发性事件有全面可行的应急措施和相应的应急处理团队,得3分;(2)方案内容比较详细,对突发性事件有比较可行的应急措施和相应的应急处理团队,得2分;(3)方案内容简单,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可行性较差,无相应的应急处理团队,得1分;(4)无应急方案,不得分。 |
附件1:阳光合作协议阳光合作协议甲方(采购方全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方全称):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涉疫废物收运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加强双方阳光合作,保证职员职业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甲方责任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本协议的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阳光合作教育。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回扣、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旅游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 4.甲方人员如违反阳光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5.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阳光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6.接受举报的一方应为举报方保密,不得对举报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阳光合作协议》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后续合作的优先权。乙方责任1.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回扣、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提供旅游等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以下统称“财物”)。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对甲方相关调查工作主动配合。4.乙方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及时向甲方(直接联系人为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举报。如乙方或其人员向甲方人员给予财物,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取财物,乙方满足其要求并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核实属实,或者被司法机关或第三方核实属实的),甲方将在内部通报;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原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对乙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类似情况或者如因乙方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核实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原合同,如甲方解除原合同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原合同与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五年之内不得作为东实集团(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格供应商。5.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保证为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 举报受理部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东实集团举报邮箱:dgsyjjjc@163.com东实集团举报电话:0769-28822331(周一至周五9:00-12:00和14:00-18:00)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321室,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收,邮编523000。其他1.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执叁份,代理机构执壹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甲方(公章):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
项目负责人(签字): 或项目经理(签字): | 项目负责人(签字): 或项目经理(签字): |
日期:年月日 |
序号 | 违章内容 | 罚款金额 | 备注 |
未按流程私自增补、撤退收运人员(含无证上岗) | 每次 3000元 | ||
未经同意随意进出隔离宿舍区域的 | 每次 500元 | ||
违规翻越、破坏隔离宿舍围墙、围挡 | 每次 500元 | ||
进出隔离宿舍不配合检查,强行闯门 | 每次 1000元 | ||
使用不合格工人 | 每次 2000元 | ||
未落实防护用品发放,并做好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 每次 300元 | ||
使用“三无”、过期或损坏的防护用品 | 每次 1000元 | ||
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不及时补充的 | 每次 500元 | ||
收运过程车辆违章 | 每次 300元 | ||
收运过程出车祸 | 每次 1000元 | ||
收运人员没做“二级防护”培训 | 每次 500元 | ||
收运人员没有定期上报健康信息 | 每次 300元 | ||
收运过程没穿好防护的 | 每次 500元 | ||
收运过程没做消杀工作的 | 每次 300元 | ||
收运过程没警示围蔽的 | 每次 300元 | ||
收运过程非车辆原因造成滴水的 | 每次 1000元 | ||
进入车厢整理垃圾的 | 每次 3000元 | ||
车辆外表很脏长期没清洗被投诉的 | 每次 1000元 | ||
穿脱区5S脏乱差的 | 每次 500元 | ||
未在规定的区域倾倒垃圾 | 每 处 每 次500-10000 元 | ||
故意损坏公物的,由于吸烟引起火灾的 | 每 处 每 次300-100000 元 | ||
宿舍卫生不达标,有垃圾堆放的 | 每次 500元 | ||
空调等电器长时间没关造成浪费的 | 每次 300元 | ||
涉疫垃圾(脱下的防护服等)未及时运走处置的 | 每次 500元 | ||
不服从管理、威胁、恐吓、殴打管理人员 | 每次 500-100000 元 | ||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拦路封门等恶劣影响 | 每次 1500元 | ||
不报、瞒报、迟报涉疫事件的 | 每次 3000元 | ||
因管理问题造成的责任事故 | 每处每次 2000-20000 元 | ||
因管理问题造成员工上访等恶性事件 | 每处每次 2000-20000 元 |
序号 | 违章内容 | 罚款金额 | 备注 |
未按流程私自增补、撤退收运人员(含无证上岗) | 每次 3000元 | ||
未经同意随意进出隔离宿舍区域的 | 每次 500元 | ||
违规翻越、破坏隔离宿舍围墙、围挡 | 每次 500元 | ||
进出隔离宿舍不配合检查,强行闯门 | 每次 1000元 | ||
使用不合格工人 | 每次 2000元 | ||
未落实防护用品发放,并做好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 每次 300元 | ||
使用“三无”、过期或损坏的防护用品 | 每次 1000元 | ||
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不及时补充的 | 每次 500元 | ||
收运过程车辆违章 | 每次 300元 | ||
收运过程出车祸 | 每次 1000元 | ||
收运人员没做“二级防护”培训 | 每次 500元 | ||
收运人员没有定期上报健康信息 | 每次 300元 | ||
收运过程没穿好防护的 | 每次 500元 | ||
收运过程没做消杀工作的 | 每次 300元 | ||
收运过程没警示围蔽的 | 每次 300元 | ||
收运过程非车辆原因造成滴水的 | 每次 1000元 | ||
进入车厢整理垃圾的 | 每次 3000元 | ||
车辆外表很脏长期没清洗被投诉的 | 每次 1000元 | ||
穿脱区5S脏乱差的 | 每次 500元 | ||
未在规定的区域倾倒垃圾 | 每 处 每 次500-10000 元 | ||
故意损坏公物的,由于吸烟引起火灾的 | 每 处 每 次300-100000 元 | ||
宿舍卫生不达标,有垃圾堆放的 | 每次 500元 | ||
空调等电器长时间没关造成浪费的 | 每次 300元 | ||
涉疫垃圾(脱下的防护服等)未及时运走处置的 | 每次 500元 | ||
不服从管理、威胁、恐吓、殴打管理人员 | 每次500-100000 元 | ||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拦路封门等恶劣影响 | 每次 1500元 | ||
不报、瞒报、迟报涉疫事件的 | 每次 3000元 | ||
因管理问题造成的责任事故 | 每处每次 2000-20000 元 | ||
因管理问题造成员工上访等恶性事件 | 每处每次 2000-20000 元 |
序号 | 废物产生场所 | 废物名称 |
1 | 集中隔离场所 | 所有垃圾 |
2 | 海关口岸、码头、跨境司机接驳点、跨境货物作业点、高铁站、客运站、入境交通工具、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等高风险作业点 | 废弃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口罩、手套、防护服等)、核酸检测呈阳性的固体废弃物 |
3 | 新冠肺炎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居所 | 新冠肺炎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产生的废弃物 |
4 | 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居所 | 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产生的垃圾 |
5 | 省政府、市政府或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等文件明确提出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其他固体废物。 |
序号 | 人员名单 | 证照(类别)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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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序号 | 车牌号 | 车型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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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
15 |
防护口罩 | 防护服 | 防护手套 |
防护鞋套 | 长筒靴 | 防疫面屏 |
涉疫车辆出厂检查单 | ||||||
日期 | 车况情况 | 车辆消杀 | 人员劳保 | 消毒用品 | 包装物资 | 签字确认 |
疫情防控地区或集中隔离场所 | 涉疫废物垃圾 | 收运车辆出发地点 | 疫情防控地区交接人员 | 备注 | ||
疫情防控地区或集中隔离场所 | 体积(箱) | 重量(kg) | 种类(餐厨、医疗废物等) | 收运车辆出发地点 | 疫情防控地区交接人员 | 备注 |
如有问题,在此注明:接受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接收人签字: |
序号 | 违章内容 | 罚款金额 | 备注 |
未按流程私自增补、撤退收运人员(含无证上岗) | 每次 3000元 | ||
未经同意随意进出隔离宿舍区域的 | 每次 500元 | ||
违规翻越、破坏隔离宿舍围墙、围挡 | 每次 500元 | ||
进出隔离宿舍不配合检查,强行闯门 | 每次 1000元 | ||
使用不合格工人 | 每次 2000元 | ||
未落实防护用品发放,并做好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 每次 300元 | ||
使用“三无”、过期或损坏的防护用品 | 每次 1000元 | ||
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不及时补充的 | 每次 500元 | ||
收运过程车辆违章 | 每次 300元 | ||
收运过程出车祸 | 每次 1000元 | ||
收运人员没做“二级防护”培训 | 每次 500元 | ||
收运人员没有定期上报健康信息 | 每次 300元 | ||
收运过程没穿好防护的 | 每次 500元 | ||
收运过程没做消杀工作的 | 每次 300元 | ||
收运过程没警示围蔽的 | 每次 300元 | ||
收运过程非车辆原因造成滴水的 | 每次 1000元 | ||
进入车厢整理垃圾的 | 每次 3000元 | ||
车辆外表很脏长期没清洗被投诉的 | 每次 1000元 | ||
穿脱区5S脏乱差的 | 每次 500元 | ||
未在规定的区域倾倒垃圾 | 每 处 每 次500-10000 元 | ||
故意损坏公物的,由于吸烟引起火灾的 | 每 处 每 次300-100000 元 | ||
宿舍卫生不达标,有垃圾堆放的 | 每次 500元 | ||
空调等电器长时间没关造成浪费的 | 每次 300元 | ||
涉疫垃圾(脱下的防护服等)未及时运走处置的 | 每次 500元 | ||
不服从管理、威胁、恐吓、殴打管理人员 | 每次 500-100000 元 | ||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拦路封门等恶劣影响 | 每次 1500元 | ||
不报、瞒报、迟报涉疫事件的 | 每次 3000元 | ||
因管理问题造成的责任事故 | 每处每次 2000-20000 元 | ||
因管理问题造成员工上访等恶性事件 | 每处每次 2000-20000 元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
商务评审细则 |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响应文件响应页码 |
技术评审细则 |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响应文件响应页码 |
响应单位全称: | |
响应单位地址: | |
响应单位联系人: | |
响应单位固话: | |
响应单位传真: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元/吨)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报价:小写:大写: | % | ||
不含税报价:小写:大写: | % |
响应单位全称: | |
响应单位地址: | |
响应单位联系人: | |
响应单位固话: | |
响应单位传真: |
公司名称: | 公司固话: | |||
单位地址: | 公司传真: | |||
注册资金: | 单位性质: | |||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账号: | |||
营业注册执照号: | ||||
公司财务状况:(如有)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 ||||
年 度 | 总资产(元) | 资产负债率(%) | 年营业额(元) | 年净利润(元) |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总价 | 服务单位及联系人和有效联系方式 | 签约时间 | 备注 |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 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序号 | “★”号条款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响应情况 | 页码范围 |
1 | ||||
2 | ||||
3 | ||||
…… | ||||
投标单位全称: | |
投标单位地址: | |
投标单位联系人: | |
投标单位固话: | |
投标单位传真: |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技术参数 | 投标技术参数 | 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涉疫废物收运服务 | 1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或市政府发文取消涉疫废物处置项目之日止。(注:根据实际情况,以两个日期先到者为服务期限到期日。) | 采购人对涉疫废物收运量不作任何承诺,以实际产生的为准。 |
序号 |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 保证金 |
1 |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涉疫废物收运服务 | ¥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