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十宜高速公路1标项目经理部(彩钢瓦大棚)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十宜高速公路1标项目经理部(彩钢瓦大棚)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3-110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十宜高速公路1标项目因现场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6月18日18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二、项目简介:新建十堰至宜昌高速公路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路线起点位于兴山县峡口镇,向西南展线,终点向南与十宜高速长阳至五峰段顺接。SYXCTJ-1标起讫桩号为K48+960-K60+500,线路长度11.54km,标段范围内包含路基、桥涵、隧道、房建场坪、绿化工程施工,其中桥梁 2100m/3 座、隧道 7515m/1座、路基1217m/1段、起点平邑口枢纽互通0.5座(互通区桥梁2827米/8座)。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原材料的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1.5其他要求:报价单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税金部分按新税率执行,不含税价不变,含税金额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卖方在完成活动板房及配套设施的制作安装工程后报买方主管部门。买方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验收。确认数量无误、质量合格后,按本合同承包单价出具验收单。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则不予验收,并责令卖方返工处理,其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待工程全部达到质量标准后,重新验收结算。
粉料罐及拌合楼前端封闭面积计算:侧面面积按照展开面积现场据实量方,顶面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100%)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其他 ( %),票据贴息费用由 卖方 承担。
(2)付款周期:本批次物资非一次性集中采购供应,业主第一批预付款预计2023年10月份到位,付款时间由双方共同协商。如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60天。
9.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10.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十宜高速公路1标项目部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昭君镇大礼溪村人才公寓2#楼
联 系 人:喻松峰(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8871755231
联 系 人:杨记(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8291012703
2023 年 6 月 14 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3-110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十宜公路1标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2-XJ-2023-110 (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2-XJ-2023-110 (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 60 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3 年 月 日
询价编号:ZT1102-XJ-2023-110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十宜高速公路1标项目因现场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6月18日18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 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粉料罐封闭 | / | 详见图纸 | 平方米 | 4800 |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昭君镇指定施工点 | 2023年6月20日 | 红顶白墙 |
2 | 拌合楼前端封闭 | / | 详见图纸 | 平方米 | 200 | |||
合计 | 平方米 | 5100 |
二、项目简介:新建十堰至宜昌高速公路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路线起点位于兴山县峡口镇,向西南展线,终点向南与十宜高速长阳至五峰段顺接。SYXCTJ-1标起讫桩号为K48+960-K60+500,线路长度11.54km,标段范围内包含路基、桥涵、隧道、房建场坪、绿化工程施工,其中桥梁 2100m/3 座、隧道 7515m/1座、路基1217m/1段、起点平邑口枢纽互通0.5座(互通区桥梁2827米/8座)。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原材料的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1.5其他要求:报价单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税金部分按新税率执行,不含税价不变,含税金额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卖方在完成活动板房及配套设施的制作安装工程后报买方主管部门。买方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验收。确认数量无误、质量合格后,按本合同承包单价出具验收单。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则不予验收,并责令卖方返工处理,其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待工程全部达到质量标准后,重新验收结算。
粉料罐及拌合楼前端封闭面积计算:侧面面积按照展开面积现场据实量方,顶面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100%)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其他 ( %),票据贴息费用由 卖方 承担。
(2)付款周期:本批次物资非一次性集中采购供应,业主第一批预付款预计2023年10月份到位,付款时间由双方共同协商。如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60天。
9.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10.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十宜高速公路1标项目部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昭君镇大礼溪村人才公寓2#楼
联 系 人:喻松峰(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8871755231
联 系 人:杨记(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8291012703
2023 年 6 月 14 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3-110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十宜公路1标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2-XJ-2023-110 (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2-XJ-2023-110 (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粉料罐封闭 | / | 详见图纸 | 平方米 | 4800 | % | |||
2 | 拌合楼前端封闭 | / | 详见图纸 | 平方米 | 200 | ||||
合计 | 5100 | % | |||||||
注:如果含税单价为浮动价,则在次单元格内说明单价浮动规则或计算方法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 60 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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