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2024年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85.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pc202401046
预算金额85.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科0755-2391863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江咨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旭锋0755-2322038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深圳市2024年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15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PC202401046
项目名称:深圳市2024年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服务
预算金额:85.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简要服务要求
A
深圳市2024年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服务
1

858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2.售后服务期限:项目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1年,中标人要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允许联合体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10.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1507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五路9号天安科技创业园B座4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将上述资料和汇款单扫描发送至邮箱(wangxufeng@jxzxtz.com)并致电我公司确认。
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
户名:深圳市江咨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4250110995400000346
2.深圳市江咨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3.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zfcg.cn/),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单位。
4.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5.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4年9月23日17:3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我司或扫描发送至邮箱(wangxufeng@jxzxtz.com)并致电我公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        
联系方式:陈科,0755-23918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江咨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1507            
联系方式:王旭锋、肖康;0755-23220386(wangxufeng@jxzxtz.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旭锋
电 话:  0755-2322038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