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川姜镇启江村垃圾场围墙修复工程(第二次)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2024-072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水华15006290332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50627375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02001001 d438924d-2e0b-4efa-839f-f73137bdd328 2024/08/15 11:30 通州专区

川姜镇启江村垃圾场围墙修复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51-2024-0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姜镇启江村垃圾场围墙修复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启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川姜镇启江村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川姜镇启江村垃圾场围墙修复工程(第二次),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砖砌抹灰层拆除等内容,总投资额约1.6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

2.1.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上述项目图纸(如有)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根据苏清办【2023】4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826930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tongzhou.etrading.cn/南通通州专区。

5.投标截止时间

5.1本项目于2024826930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特别提醒: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启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启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址:南通市通州区锦绣路118号锦安妮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陈水华

联系人:陈先生、女士

 话:15006290332

 话:1506273758515262736673

特别提醒: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由委托代理人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另行单独提供1份,不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须由法定代表人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另行单独提供1份,不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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