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次服务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相关应答人: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次服务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注:以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交货期、资格能力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名第一。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女士
办公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光复道街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32层
邮 编:300143
联系电话:13389078709
邮 箱:ygcg2022@163.com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次服务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分标编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标1 | 包1 | 2023年员工报销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标1 | 包2 | 2023年业务凭据电子化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标1 | 包3 | 2023年增值税发票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 国信电子票据平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标1 | 包4 | 2023年电子发票服务应用平台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标1 | 包5 | 个税管理服务支持 | 广西码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标1 | 包6 | 系统集成支持服务 | 广西码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标1 | 包7 | 2023年财务管控系统税务标准管理服务项目 | 重庆米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标1 | 包8 | 2023年财务管控系统多维专项应用服务项目 | 重庆米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标1 | 包9 | 2023年数据资产维护-电网管理平台(财务域)项目 | 广州市国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标1 | 包10 | 数据管理技术服务 | 北京聘多多科技有限公司 |
标1 | 包11 | 电子凭证和发票管理技术服务 | 北京德风新征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标1 | 包12 | 扶贫监测信息数据治理技术服务 | 北京商友互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注:以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交货期、资格能力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名第一。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女士
办公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光复道街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32层
邮 编:300143
联系电话:13389078709
邮 箱:ygcg2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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