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904-jsxh-c2023-002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娟159503224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改造布展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04-JSXH-C2023-0027
2.项目名称:大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改造布展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270.29万元(其中设计部分报价不得高于10万元);
5.采购需求:大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布展面积约1300m2,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含功能和展区布局、展示主题、展品内容、展示方式和手段、各展区效果图、数字及智能化系统运用等;多媒体部分包含智能化、声光电等;施工部分包含装饰、管线安装部分、美工布展部分、多媒体部分等所有招标范围内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完成改造布展所有内容(其中深化设计方案须经采购人最终确认后方可实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3.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公告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且申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各申请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申请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 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两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2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2月(含12月)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采购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当日查询的记录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3.方式: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成一份彩色PDF版本文件发送至295912004@qq.com(QQ邮箱)后获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申请人单位简称,邮件发送后必须同时电话告知,否则视同未提交。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招标代理部(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1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自行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补充公告、更正通知等;
2.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宣传部  
地址:大丰区大华东路1号
联系电话:0515-83818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联系电话:15950322488、0515-68859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娟、电话:1595032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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