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智造基地提升改造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
金额
199.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智造基地提升改造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
发布日期:2024-04-09
发布日期:2024-04-09
合同名称 | 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智造基地提升改造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 | 发包人 | 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山东诚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30 |
合同价款 | 1999000元 | 合同规模 | 11100㎡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章丘区官庄工业园,南侧为经十路,东侧为现状市政路。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03-25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4-03-25 |
违约责任 | 14.1乙方对电梯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应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测试期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货币付给甲方,乙方负担 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收设备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费用。②)根据设备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设备价格。③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14.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被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 履约担保 | 保险保函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支付担保 | / |
其他内容 | /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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