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建湖县新建标准厂房(欧达光伏电池)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建湖县新建标准厂房(欧达光伏电池)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建湖县新建标准厂房(欧达光伏电池)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湖县新建标准厂房(欧达光伏电池)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建湖县新建标准厂房(欧达光伏电池)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位于建湖经济开发区北京路北侧、明星路西侧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220000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一期建设生产基地180000平方米,二期建设生产基地4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70000万元。
4.建设内容:一期包含生产车间、仓库及道路、绿化、净化系统、专业设备等配套设施;二期包含办公楼,生活服务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5.服务期限:500日历天(具体为从项目实施至所有项目资料已提交县城建档案馆并通过认可;审计决算报告完成并通过县审计局出具决算审计报告;保修阶段全过程结束,为项目全周期的结束时间)。
6.资金来源:自筹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招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设计管理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8.1设计管理咨询: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招标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及招标人提出建议,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8.2工程监理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主要负责工程现场工程监理工作;给予其他咨询服务工作团队相应的配合,以便更好的完成整个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包括:配合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团队,完成现场需要工程监理配合的工作;配合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团队,完成现场变更签证等现场管理资料;配合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团队,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要求在设计阶段提供相应的技术交流与相关支持;配合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团队,在招标阶段为招标代理提供标段划分、实施方案技术要求等技术支持。工程监理服务具体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执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4)监理文件资料管理;5)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6)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
8.3造价咨询服务:审核概算、工程预算,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8.4招标代理服务: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业主认可;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招标控制价,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如有);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
9.标段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总负责人、各组负责人及各组成员。
6.本项目投标时仅需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及实际需要及时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总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其中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总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管(监、建)工程。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管(监、建)工程: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无在监工程,或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无要求。同一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并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均应无在管(监、建)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5)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10.1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10.2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11.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2.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名 称: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南环路999号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187965510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18862059589
2023年3月24日
附件: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人员配备、类似业绩、奖项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2.详细评审(总分100分)
(一)投标报价(75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指相除),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及组成人员(20分)
(1)工程监理组承诺(承诺书格式自制)项目监理组人员配备符合江苏省住建厅〔2017〕35号文件要求的,得5分;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他人员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他人员中配备1名(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②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他人员中配备1名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加2分,同时具有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2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
③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他人员中配备1名所学专业为安全技术与管理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④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他人员中配备1名注册设备监理师得1分,同时具有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⑤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他人员中配备1名机械(含智能制造)专业咨询工程师的得1分。
注:上述要求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造价师注册专业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为准,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上述证书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人员(含项目总负责人)不重复计分,投标时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截屏证明。
(三)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3分)
1、投标人2019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协会)的先进监理(或)优秀企业的得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协会)的先进监理(或)优秀企业的得1分,最高得2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上为准,按最高奖项只计取一次分数。)
2、投标人为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库中单位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
(四)投标人业绩及荣誉(2分)
①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造价4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或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项目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其中三项服务内容)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工程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业绩真实性辅助材料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②投标人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获得省辖市级奖项的得0.3分;获得省级奖项的得0.5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1分。(限评1个)
注:(1)市级奖项是指:所监理项目获设区城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优质工程奖”。有效期为 1 年。(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奖是指:所监理项目获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优质工程奖”。有效期为 2 年。(3)国家级奖是指:所监理项目获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协会评审的“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有效期为 3 年。其他奖项不予计分。
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本项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页面计分。
(五)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
该项为扣分项,不分地域,对投标截止日向前半年内(以事故发生之日为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 分,最多扣1 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提供《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诚信承诺申报表》。
(六)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 分,最多扣2 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
三、其它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附件:招标文件.pdf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建湖县新建标准厂房(欧达光伏电池)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湖县新建标准厂房(欧达光伏电池)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建湖县新建标准厂房(欧达光伏电池)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位于建湖经济开发区北京路北侧、明星路西侧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220000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一期建设生产基地180000平方米,二期建设生产基地4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70000万元。
4.建设内容:一期包含生产车间、仓库及道路、绿化、净化系统、专业设备等配套设施;二期包含办公楼,生活服务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5.服务期限:500日历天(具体为从项目实施至所有项目资料已提交县城建档案馆并通过认可;审计决算报告完成并通过县审计局出具决算审计报告;保修阶段全过程结束,为项目全周期的结束时间)。
6.资金来源:自筹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招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设计管理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8.1设计管理咨询: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招标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及招标人提出建议,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8.2工程监理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主要负责工程现场工程监理工作;给予其他咨询服务工作团队相应的配合,以便更好的完成整个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包括:配合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团队,完成现场需要工程监理配合的工作;配合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团队,完成现场变更签证等现场管理资料;配合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团队,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要求在设计阶段提供相应的技术交流与相关支持;配合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团队,在招标阶段为招标代理提供标段划分、实施方案技术要求等技术支持。工程监理服务具体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执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4)监理文件资料管理;5)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6)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
8.3造价咨询服务:审核概算、工程预算,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8.4招标代理服务: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业主认可;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招标控制价,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如有);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
9.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A3209250001000041001001 | 建湖县新建标准厂房(欧达光伏电池)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 | 设计管理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总负责人、各组负责人及各组成员。
6.本项目投标时仅需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及实际需要及时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总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其中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总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管(监、建)工程。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管(监、建)工程: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无在监工程,或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无要求。同一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并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均应无在管(监、建)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5)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10.1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10.2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11.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2.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名 称: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南环路999号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187965510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18862059589
2023年3月24日
附件: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人员配备、类似业绩、奖项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总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 |
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
…… | …… |
2.详细评审(总分100分)
(一)投标报价(75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指相除),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及组成人员(20分)
(1)工程监理组承诺(承诺书格式自制)项目监理组人员配备符合江苏省住建厅〔2017〕35号文件要求的,得5分;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他人员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他人员中配备1名(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②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他人员中配备1名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加2分,同时具有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2分。本项目最高得5分。
③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他人员中配备1名所学专业为安全技术与管理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④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他人员中配备1名注册设备监理师得1分,同时具有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⑤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其他人员中配备1名机械(含智能制造)专业咨询工程师的得1分。
注:上述要求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造价师注册专业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为准,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上述证书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人员(含项目总负责人)不重复计分,投标时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截屏证明。
(三)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3分)
1、投标人2019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协会)的先进监理(或)优秀企业的得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协会)的先进监理(或)优秀企业的得1分,最高得2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上为准,按最高奖项只计取一次分数。)
2、投标人为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库中单位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
(四)投标人业绩及荣誉(2分)
①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造价4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或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项目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其中三项服务内容)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工程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业绩真实性辅助材料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②投标人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获得省辖市级奖项的得0.3分;获得省级奖项的得0.5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1分。(限评1个)
注:(1)市级奖项是指:所监理项目获设区城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优质工程奖”。有效期为 1 年。(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奖是指:所监理项目获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优质工程奖”。有效期为 2 年。(3)国家级奖是指:所监理项目获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协会评审的“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有效期为 3 年。其他奖项不予计分。
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本项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页面计分。
(五)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
该项为扣分项,不分地域,对投标截止日向前半年内(以事故发生之日为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 分,最多扣1 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提供《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诚信承诺申报表》。
(六)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 分,最多扣2 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
三、其它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附件:招标文件.pdf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