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吕运河(通州段)两岸整治提升工程生态段(新世纪大道东—G228)绿化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金额
39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12-zcgc-c2023-0009
预算金额399万元
招标联系人薛强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建敏151628749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通吕运河(通州段)两岸整治提升工程生态段(新世纪大道东~G228)绿化工程磋商公告
受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通吕运河(通州段)两岸整治提升工程生态段(新世纪大道东~G228)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通吕运河(通州段)两岸整治提升工程生态段(新世纪大道东~G228)绿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612-ZCGC-C2023-0009
2.项目名称:通吕运河(通州段)两岸整治提升工程生态段(新世纪大道东~G228)绿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总预算399万元,最高限价359万元(含暂列金1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6.工期:2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3日,竣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7.项目类型:工程
8.所属行业:建筑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供应商正式职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详见电子大屏)。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详见电子大屏)。
六、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代表须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材料。
2.潜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每家最多接受1名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进入开标室。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80号
联系人:薛强
联系方式:0513-86101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联 系 人:冯建敏、吕俊峰
联系方式:15162874928(冯建敏)、18550663166(吕俊峰)
九、其他
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电子投标文件(1份):投标单位需将所有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正本扫描后导入U盘中(必须为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U盘装入密封袋提交,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注“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袋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6.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费。
7.本次采购项目现场磋商结束后,需现场提交最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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