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东县城江北片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集镇张家梁子排洪沟整改)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84.3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22823-2024-00058
预算金额184.3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向先生18007268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19
公告正文

巴东县城江北片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集镇张家梁子排洪沟整改)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2320240600006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3-2024-00058

3、项目名称:巴东县城江北片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集镇张家梁子排洪沟整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4.395508(万元)

6、最高限价:184.395508(万元)

7、采购需求:

工程地点在巴东县官渡口集镇张家梁子,主要建设内容:张家梁子排洪沟整改(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中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2业绩要求:近3年(自磋商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下同)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结构形式、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项目)。 4.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未发生亏损。 4.1.4信誉要求: (1)在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说明:由供应商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时间止前推 3 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声明)。 (2)开标当日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文件递交截止时,供应商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1.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和承诺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或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2日2024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楚天云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2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楚天云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内容如下: 3.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额机构。 3.2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 3.3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右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然后通过双击地图区域进入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输入http://122.189.254.42:9999/badong进入巴东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进行申请;(2)线下办理: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到我县商业银行进行线下办理。 3.4政策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东县官渡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巴东县官渡口镇滨江大道21号

联系方式:18963928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众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巫峡路29号金华银座三单元701室

联系方式:1800726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1896392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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