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安市安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原加福煤矿矸石场资源合理化开发处置利用项目第一批细矸石处置招标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原加福煤矿矸石场资源合理化开发处置利用项目第一批细矸石处置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YC2022-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8598829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安市安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安砂镇曹田村水东1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俞先生188598829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永安市南山路2号6幢201室
代理机构地址: 小杨0598-3828139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公告
受永安市安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原加福煤矿矸石场资源合理化开发处置利用项目第一批细矸石处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YC2022-022#
2、招标货物和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3、资格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4)投标人及其单位负责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没有因行贿、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追究责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截图。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7月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若需邮寄,需另加50元。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7月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7月7日下午15:30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原件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口头或未按格式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均不予受理。
9、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南山路2号6幢201室
邮 编:366000 邮 箱:1741544398@qq.com
招标单位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0598-3828139
采购单位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18859882915
附1:
购买标书、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公司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及现金存款): |
开户名称: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
银行账号:182010100100360293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底标价 |
报价幅度 |
服务要求 |
1 |
原加福煤矿矸石场资源合理化开发处置利用项目第一批细石处置招标项目 |
8分/卡/吨,不含税 |
0.3分/卡/吨,不含税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注:
1、报价低于底标价的投标和报价不按报价幅度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2、如:底标价为8分/卡/吨,投标人的报价应为8分/卡/吨或8.3分/卡/吨或8.6分/卡/吨或8.9分/卡/吨,以此递增。
3、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二、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7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原加福煤矿矸石场资源合理化开发处置利用项目第一批细矸石处置招标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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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永安市安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永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17日 15:24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07日 15:30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俞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59882915 | ||
采购单位 | 永安市安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安砂镇曹田村水东14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俞先生188598829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小杨0598-382813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永安市南山路2号6幢2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