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玉溪大河下段黑臭水体治理及海绵工程项目水秀工程项目水下LED灯货物采购项目
金额
332.92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1/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88cbfe-1996-4b35-9295-5c2a83642b14
预算金额332.9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师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师15706956308
标书截止时间2021/03/02
投标截止时间2021/03/17
公告正文
玉溪大河下段黑臭水体治理及海绵工程项目水秀工程项目水下LED灯货物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玉溪大河下段黑臭水体治理及海绵工程项目水秀工程项目水下LED灯货物采购项目bb88cbfe-1996-4b35-9295-5c2a83642b14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bb88cbfe-1996-4b35-9295-5c2a83642b14
建设规模: 本项目设在玉溪大河下段景观水体中,水秀表演元素在湖内100m直径范围内,结合湖岸的投影、表演灯光、激光、音响、七彩祥门机械构筑物等多媒体手段,打造一场规模宏大的视觉盛宴;bb88cbfe-1996-4b35-9295-5c2a83642b14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备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02-24 08:3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3-02 17:30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1年 2 月 24 日至2021年 3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持资格要求中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师
办公电话: 15706956308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师
办公电话: 15706956308 移动电话: 1570695630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100021001001
标段名称: 玉溪大河下段黑臭水体治理及海绵工程项目水秀工程项目水下LED灯货物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3-02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3-17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3(玉溪市)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332.9263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玉溪水秀项目512控制水下LED灯货物采购。(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本项目设在玉溪大河下段景观水体中,水秀表演元素在湖内100m直径范围内,结合湖岸的投影、表演灯光、激光、音响、七彩祥门机械构筑物等多媒体手段,打造一场规模宏大的视觉盛宴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投标人提供近年(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1个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4 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必须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和实力;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提供近年(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1个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必须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和实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年(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1个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3-17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1-02-23 15:09:0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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