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09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政府采购2024年-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2023年10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政府采购2024年-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 物业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物业服务采购。 (三)项目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星光路50号。 (四)项目规模:本物业项目占地面积约241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1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00平方米,建筑层数6层,小车车位9个,公务用车车库3个,视频监控系统1套,乘客电梯1套。 (五)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六)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物业管理人员需求 (一)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配置: 1.门岗秩序员(保安):3人。 2.保洁员:1人。 3.电工:1人。 (二)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及国家、自治区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其中保安人员工资不低于2400元/月,保洁员工资不低于2200元/月,社保必须按本地政府规定标准足额交纳,每月凭社保缴费凭证结算服务费用)。 (三)用工要求: 1.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无犯罪记录。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有高级物业管理师及高级安全保卫管理师资格证书。(签订合同时检查原件) 3.电工持电工证上岗,具有五年以上配电专业岗位工作经验,熟悉电路、电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熟悉电路、电器设备的基本理论和安全技术要求,对强电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能解决配电、用电方面的故障。 4.拟派出人员与实际到岗人员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三、物业服务内容要求 物业服务内容: (一)公共秩序防范:门岗值守、定期巡查;安防设备系统维护。 (二)消防设施管理:公共区域消防设施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三)交通秩序维护:车辆进出疏导服务、入场停放秩序维护。 (四)公共保洁绿化:公共办公区域的保洁及绿化养护。 (五)公共设施管理:电梯维保(含电梯年度保养维护费、年审费)。 (六)供电巡检:公共及办公区域供电线路巡检。 (七)其他:邮件收发、休息室、值班室及门前卫生三包。 四、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一)安保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范围:办公区域范围内。 2.日常管理:进出大门设立门岗,24小时值班、巡逻,维护好服务区域良好运行秩序,做好车辆出入及外来人员来访询问、引导并进行登记。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并上墙,发现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等违法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报给采购单位,情节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加强防盗、防破坏、防火的巡察工作。 3.特殊情况管理:如遇特殊情况,严格按采购单位或是上级管理机构的要求执行。 4.其他:负责收发各类邮件。 (二)环境卫生服务内容与要求 1.对办公区域、公共路道、车库、卫生间进行保洁,每天1次; 2.每日将区域内所有垃圾桶、垃圾箱及零散垃圾收集点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按要求将垃圾运至垃圾中转站。 (三)园林绿化服务内容与要求 1.修剪绿化带及绿化植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环境及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或是根据采购单位需要时进行。 2.绿化养护周期:10次/年,每次以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为准。 3.绿化保洁:要求每天清理1次绿化带卫生,每次以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为准。 (四)电梯维保服务内容与要求 按国家要求,代理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对电梯进行维保服务。 (五)供电巡检 公共及办公区域供电线路巡检,每月至少安排2次巡检,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业公司派出人员需及时协助单位排除隐患、维修电路,并出具巡检记录。 五、法律责任 (一)中标单位对服务项目的安全(含采购单位的财产、资金安全)负责。凡在服务时间内发生抢劫、盗窃、爆炸等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所造成的损失,按照公安部门对事故责任划分,各负其责。 (二)中标单位派出的服务人员监守自盗或内外勾结作案及严重违规违纪、工作失职给采购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失的,中标单位应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消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视情节扣除服务费用季度总额的15%。一个年度内发生失窃事件三起以上,或丢失物品价值5000元以上一起(金额以公安机关调查核实为准),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因发生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对采购单位的经济损失,中标单位不负赔偿责任。 (四)中标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向采购单位各站点派出服务人员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如果检查过程中发现服务人员擅自缺岗,则按500元/次的标准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中标单位对服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向采购单位提出改进意见,采购单位应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采购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财产损失的,中标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和劳动事故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责任。 六、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给采购单位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退还情形如下: (一)物业服务达到采购单位的服务质量要求,无重大事故发生,合同结束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合同期内,物业服务未达到采购单位的服务质量要求(含物业服务用工人数未按需求配置或物业服务用工人员岗位缺岗三次及以上或服务人员及服务材料虚假),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三)除因不可抗力的情形,中标供应商单方面中止合同且物业服务期限不满一年,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承包价包含:人员工资、所有税费、社会保险费用等。 八、本项目物业服务采购预算: 37.09 万元。 九、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 37.0900 2023年10月 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桂财采〔2019〕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物业管理费预算支出标准的通知 桂财预 (2017) 140 号办理政府采购物业管理费事宜。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信息: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需求(2023.10.26)(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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