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皖E0-15-2024-0259
二、项目名称:当涂经济开发区同利高端食品产业园项目基坑支护工程(第二次)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马鞍山市绿洲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涂山路1号、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东路88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当涂经济开发区南区金柱路东侧,规划总建筑面积为93540.86平方米。项目新建4栋厂房及宿舍附属设施。本项目基坑工程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其中拟建污水处理设备间及垃圾暂存点基坑开挖深度6.6米-6.8米;宿舍及配套楼基坑开挖深度在8.9米-10.85米范围。本次招标主要为宿舍和附属设施地下建筑施工提供基坑支护等施工措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3)388号),项目统一代码:2310-340521-04-01-116610。
3、投资规模:项目预算总投资约为501590000.00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14284383.84元。
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
九、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6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2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须完成过一个
基坑支护(或基坑围护)工程施工业绩,且基坑支护(或基坑围护)的支护形式至少包含“钢支撑”。
注:
(1)上述业绩为投标人承揽的单独发包的业绩,或投标人承揽的由总承包单位进行专业分包的业绩,或投标人自行承揽的总承包范围内的业绩。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查询截图材料:指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材料的,应当提供行政管理部门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3)业绩(单独发包业绩或专业分包业绩或总承包范围内业绩)应当是投标人所完成并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且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竣工验收。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下相关材料:
①若为投标人承揽的单独发包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协议书;该业绩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并加盖公章的验收材料;单独发包业绩的查询截图材料。
②若为投标人承揽的由总承包单位进行专业分包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专业分包合同协议书;该总承包业绩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并加盖公章的验收材料;总承包业绩的查询截图材料。
③若为投标人自行承揽的总承包范围内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协议书;该业绩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并加盖公章的验收材料;总承包业绩的查询截图材料。
(4)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确反映包含“钢支撑”内容的,则另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其他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总承包合同甲方或分包合同甲方出具的)甲方证明材料,证明包含“钢支撑”内容。若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则甲方证明材料须写明上述业绩要求中的“钢支撑”内容,以及该业绩甲方的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且业绩甲方证明材料中的甲方公章须与(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中)甲方公章完全一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5)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6)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9、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2日17时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芝,0555-5200336。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6开标室。
3、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4、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8日9时00分。
6、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8、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2日17时3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有效最低价评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九、备 注: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鞍山市绿洲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涂山路1号、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东路88号
邮编:2430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杨涛
电话:0555-6615098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邮编:2430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静、刘玉婷
电话:0555-5206657、0555-5200387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9558831306000218697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账 号:521199360961000002004024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84265442148
账户4: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10267716366600014725
账户5: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账 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