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2023年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3-31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
招标联系人李胜民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明0393-66585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2023年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3-31 | |||||||||||
2、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2023年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维护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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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地点:清丰县境内;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采购内容:负责两套固定水平式遥感检测系统和一套固定垂直式遥感检测系统运维管理工作,保障遥感监测系统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主要包括:遥测系统维护及设备日常巡检、监测数据质控及上传、耗材更换、设备检定、设备消耗电费、公共网络光纤或宽带网络使用租赁、基础设施维保等。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5、服务期限:两年;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文件规定: 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10%;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6%; 3、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8月22日 至 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 | |||||||||||
地址:清丰县顿丘大道 | |||||||||||
联系人:李胜民 | |||||||||||
联系方式:1360383105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集英街交叉口开元上城6号写字楼901-907 | |||||||||||
联系人:郭明 | |||||||||||
联系方式:0393-665858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郭明 | |||||||||||
联系方式:0393-6658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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