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301]ptxczj[cs]2023005
预算金额109.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秀妹0594-285553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301]PTXCZJ[CS]2023005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福建省九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拱辰街道东圳东路17号2号楼2702室 1,098,565.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福建省九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院领导办公室、公共楼梯间、公共门厅及石阶、公共走廊及卫生间、屋顶及蓄水池、电梯天井、地面地下排水管网、两个地下停车场、值班室及相关设施、垃圾收集和清运、消控室24小时值班、会务保障、办公设施零星修缮、物业档案资料管理、水电维修、招标人其它交办的事务 3.1 物业公司遵守物业法规,承担物业服务,达到物业工作质量标准。 3.2 物业公司应严格按照物业协议,按规定人数上岗,执行物业岗位职责、服务质量标准,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达到全职全责。 3.3 物业员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胜任本职、本岗工作。凡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员工,物业公司应及时调换。 3.4 特殊岗位(变配电室电工、发电机房、消防控制中心、网络机房、监控中心),必须持证上岗,达到对设备能够检修、检测、检验能力,并且做到工作岗位记录、资料齐全。 3.5 道路清扫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关道路清扫工具。 3.6 物业员工文明上岗,统一着装,标志明显,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3.7 业主对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工作,实行专业对口监管和业务工作指导、每月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质量考核,并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年 优秀 1,098,565.2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欧阳静
评审专家: 戴黎敏 、 郑艳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中标(成交)金额缴纳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在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成交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莆田分行,账号--?7988018800004725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1.578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3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为合格投标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1号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0594-256680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联系方式:0594-285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秀妹
电话:0594-2855533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无违反声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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