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宿迁市分公司2025年110报警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2025年110报警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SQPOST20241202
- 项目概述:根据宿迁邮政业务发展的需要,需采购2025年110报警设备维保服务。
-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宿迁市分公司2025年110报警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负责宿迁邮政业务库、信息机房、机要、邮政支局等110报警设备维保。本项目预算63.92万元/年,合同期1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1年,续签不得超过2次。本项目分成四个分包,具体如下:
分包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算(万元/年) |
分包1 |
宿迁市分公司110报警设备维保服务 |
宿迁市分公司及城区分公司邮政网点,具体为门卫、财务部、机要、业务库、信息机房以及41个邮政支局报警设备的维保服务,其中有线报警主机83台,无线报警主机79台。 |
24.42 |
分包2 |
沭阳县分公司110报警设备维保服务 |
沭阳县分公司及其邮政网点,具体为机要及41个邮政支局报警设备的维保服务,其中有线报警主机73台,无线报警主机62台。 |
19.92 |
分包3 |
泗阳县分公司110报警设备维保服务 |
泗阳县分公司及其邮政网点,具体为机要及25个邮政支局报警设备维保服务,其中有线报警主机48台,无线报警主机44台。 |
13.68 |
分包4 |
泗洪县分公司110报警设备维保服务 |
泗洪县分公司及其邮政网点,具体为机要及28个邮政支局报警设备维保服务,其中金融网点15个,纯邮网点及机要14个。 |
5.9 |
本项目单价设置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分包号 |
名称 |
维保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年) |
分包1 |
宿迁市分公司110报警设备维保服务 |
有线报警主机 |
台 |
83 |
1800 |
无线报警主机 |
台 |
79 |
1200 |
||
分包2 |
沭阳县分公司110报警设备维保服务 |
有线报警主机 |
台 |
73 |
1200 |
无线报警主机 |
台 |
62 |
1800 |
||
分包3 |
泗阳县分公司110报警设备维保服务 |
有线报警主机 |
台 |
48 |
1200 |
无线报警主机 |
台 |
44 |
1800 |
||
分包4 |
泗洪县分公司110报警设备维保服务 |
金融网点 |
点 |
15 |
3000 |
纯邮网点及机要 |
点 |
14 |
1000 |
4、 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供应商得分,根据评委提出的供应商排名建议,每个分包各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和1名备选供应商,所有分包均可兼投兼中。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4)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 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须在成交地区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合同生效前在成交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相关资料或承诺加盖公章)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注: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6.1、购买/发放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1日 - 2024年12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6.2、购买/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曹榕,025-83408513;
6.3、投标人若电汇购买磋商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至《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6.4、磋商文件每个分包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增值税普通发票)
6.5、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 年12月18日下午14时(北京时间);
7.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70号宿迁远航大酒店;
7.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4、联系人及电话:郝工(13236597390)、邵工(13851992096)。
8、 开标:
8.1、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8.3、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参与开标及磋商。
8.4、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电子邮箱:tdzb1106@163.com
技术联系人:郝工,13236597390 ,邵工,13851992096
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曹榕,025-83408513
开票及保证金事宜联系人:周杜润,025-83631422
11、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汇款备注:XX采购项目项目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附:
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如有):
1、供应商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期: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