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光泽分中心国道316线光泽省际通道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采购竞争性磋商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hs-2023015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公司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光泽分中心
招标联系人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玲134005090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道 316 线光泽省际通道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县武林路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2023015
项目名称:国道 316 线光泽省际通道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5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综合监理企业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闽建许[2023]4号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一)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 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信用记录书面声明(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县武林路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
方式: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放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县武林路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县武林路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供应商拟派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社保缴纳凭证材料原件到现场签到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光泽分中心
地址:福建省光泽县武林路16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危先生 联系电话:1815996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光泽县武林路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玲 系电话:13400509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
电 话: 13400509020
国道 316 线光泽省际通道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县武林路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2023015
项目名称:国道 316 线光泽省际通道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备注 |
---|---|---|---|---|---|---|---|
1 | 1-1 | 国道 316 线光泽省际通道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采购 | 1(项) | 490000元 | 否 | 490000元 |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5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综合监理企业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闽建许[2023]4号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一)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 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信用记录书面声明(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县武林路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
方式: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放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县武林路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县武林路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供应商拟派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社保缴纳凭证材料原件到现场签到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光泽分中心
地址:福建省光泽县武林路16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危先生 联系电话:1815996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光泽县武林路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玲 系电话:13400509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
电 话: 1340050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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