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梦想园三期商业体项目全过程商业运营服务的更正公告2号(非政府采购)[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ccc-【2023】-1042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0576-88983820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先生0576-8851989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梦想园三期商业体项目全过程商业运营服务的更正公告2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ZCCC-【2023】-104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梦想园三期商业体项目全过程商业运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中的“七 商务需求表”中的履约保证金

筹备开业服务合同和委托运营服务合同签订合同价的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以现金或者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完毕无其他违约行为无息退还。

2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前附表”中的第14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筹备开业服务合同和委托运营服务合同签订合同价的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以现金或者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完毕无其他违约行为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3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六)投标保证金”中的“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4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六、定标”中的“(一)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或已签合同却拒绝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对此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或已签合同却拒绝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对此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5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七、合同授予”中的“(二)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删除

6

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筹备开业服务合同中的“九、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筹备开业期第一、二、三年服务费中标价的2%)【(履约保证金=筹备开业期第一年中标服务费+筹备开业期第二年中标服务费+筹备开业期第三年中标服务费×2%)】(转账、现金、本地银行保函形式),合同履行完毕无其他违约行为无息退还。

7

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筹备开业服务合同中的“十、转包或分包”中的第三项

(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

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筹备开业服务合同中的“十四、违约责任”中的第一项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或因乙方原因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前期咨询工作、成果性文件(如指导性、策略性、经营性文字及表格等)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整改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未能如期提交书面成果,则按本条第四点执行。

3.若甲方认定乙方团队成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为同等资历的对应人员。逾期未更换,扣除每人每天1000元违约金,直至甲方解除合同。

4.乙方未能如期提交书面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日历天仍不能提交书面成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和需求方签订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无故逾期支付款项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前期咨询工作、成果性文件(如指导性、策略性、经营性文字及表格等)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整改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未能如期提交书面成果,则按本条第三点执行。

2.若甲方认定乙方团队成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为同等资历的对应人员。逾期未更换,扣除每人每天1000元违约金,直至甲方解除合同。

3.乙方未能如期提交书面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日历天仍不能提交书面成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和需求方签订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无故逾期支付款项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

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委托运营服务合同中的“九、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委托运营期总服务费中标价的2%)(转账、现金、本地银行保函形式),合同履行完毕无其他违约行为无息退还。

10

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委托运营服务合同中的“十、转包或分包”中的第三项

(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

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委托运营服务合同中的“十四、违约责任”中的第一项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或因乙方原因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前期咨询工作、成果性文件(如指导性、策略性、经营性文字及表格等)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整改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未能如期提交书面成果,则按本条第四点执行。

3.若甲方认定乙方团队成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为同等资历的对应人员。逾期未更换,扣除每人每天1000元违约金,直至甲方解除合同。

4.乙方未能如期提交书面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日历天仍不能提交书面成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和需求方签订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无故逾期支付款项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前期咨询工作、成果性文件(如指导性、策略性、经营性文字及表格等)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整改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未能如期提交书面成果,则按本条第三点执行。

2.若甲方认定乙方团队成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为同等资历的对应人员。逾期未更换,扣除每人每天1000元违约金,直至甲方解除合同。

3.乙方未能如期提交书面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日历天仍不能提交书面成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和需求方签订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无故逾期支付款项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

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三中的第九项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执行,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执行,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人违约处罚;

更正日期:2023年12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以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更正公告1号为准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6-88983820;

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话:0576-88519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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