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信息节点设备集成融合建设(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包三)招标文件修改及延期公告(2023-JW24-W1011(03))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w24-w1011(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信息节点设备集成融合建设公开招标采购(包三)(第三次)招标文件修改及延期公告
(2023-JW24- W1011(03))
      一、项目名称:信息节点设备集成融合建设公开招标采购(包三)(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3-JW24-W1011(03)
三、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将“1.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在主体楼建设完成满足施工条件入场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及试运行。”修改为“1.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及试运行。”
2. 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六)付款及结算方式:将“所有产品经中标人安装完毕、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最终审价通过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增值税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合同价款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待产品质量质保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结清。”修改为“所有产品经中标人安装完毕、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合同价款97%,余下3%作为质保金,待产品质量质保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后,全额无息退还。”
3.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七)质量保证金:将“所有产品经中标人安装完毕、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最终审价通过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合同价款97%,余下3%作为质保金,待产品质量质保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后,全额无息退还。”修改为“所有产品经中标人安装完毕、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合同价款97%,余下3%作为质保金,待产品质量质保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后,全额无息退还。”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延期情况
1.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五、信息发布平台: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又称:“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sc.gov.cn/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 028-86308373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 028-86308315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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