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材料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部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16:4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特种材料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部分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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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SZ-JSGC202305FJ-03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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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特种材料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部分工程已由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10-420602-04-02-32231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特种材料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拟建地点为湖北省襄阳市襄城经济开发区,新征地约150亩,本次招标为本项目部分工程,包括人流门卫1、人流门卫2、控制分析工房、金属氢化物中试试制工房、聚合工房共5个子项,建筑面积约9053平方米。 其他: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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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设计: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施工配合等;(2)施工: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全部内容,包括本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准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15 合同估算价:221809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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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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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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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1项单体面积5146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设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2.4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3.2.5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 2022 年 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6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同时注册会计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 3.4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体面积5146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 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 1-7 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3.6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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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 5月17日至 2023年 5月21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8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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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 https://www.hbggzyfwpt.cn)和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jyzx. xiangyang. gov. 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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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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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特种材料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部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2210-420602-04-02-322316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特种材料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拟建地点为湖北省襄阳市襄城经济开发区,新征地约150亩,本次招标为本项目部分工程,包括人流门卫1、人流门卫2、控制分析工房、金属氢化物中试试制工房、聚合工房共5个子项,建筑面积约9053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经济开发区南二号路以东,十五号路以南。 2.3招标范围:(1)设计: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施工配合等;(2)施工: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全部内容,包括本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准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作内容。 2.4合同估算价: 约2218.09万元 2.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 2.7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 □采用 ?不采用 2.8其他: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1项单体面积5146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设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2.4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3.2.5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 2022 年 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6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同时注册会计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 3.4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体面积5146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 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 1-7 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3.6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 5月17日至 2023年 5月21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8日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进行核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 https://www.hbggzyfwpt.cn)和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jyzx. xiangyang. gov. cn/)上发布。 | ||||||||||||||||||||||
备注: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