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拍摄制作文明旅游宣传短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拍摄制作文明旅游宣传短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作为宿迁地区资源最多、平台最大、覆盖最广、影响最强的官方新闻媒体,是宿迁地区真正具备现代传播能力的智能融媒体传播平台。具备广告拍摄制作和宣传推广的技术条件和能力。综上,本项目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减少项目实施成本和项目实施风险,建议将此项目批准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宿迁市电视广播总台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7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7日17:30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四、论证人员
石成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王慧春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处长
王少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旅游推广处副处长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史子文
联系电话:0527-84338617
采购人: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拍摄制作文明旅游宣传短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作为宿迁地区资源最多、平台最大、覆盖最广、影响最强的官方新闻媒体,是宿迁地区真正具备现代传播能力的智能融媒体传播平台。具备广告拍摄制作和宣传推广的技术条件和能力。综上,本项目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减少项目实施成本和项目实施风险,建议将此项目批准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宿迁市电视广播总台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7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7日17:30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四、论证人员
石成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王慧春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处长
王少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旅游推广处副处长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史子文
联系电话:0527-8433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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