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161020230329-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小庆0459-5615516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0459-56157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庆炼化公司2023年炼油生产二部、化工生产一部检修装置催化剂装卸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1020230329-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大庆炼化公司2023年炼油生产二部、化工生产一部检修装置催化剂装卸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2023年直接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装卸剂服务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的时间要求完成催化剂装卸约2105.5吨,详见附件《炼油二部和化工一部装置催化剂装卸明细》。
装卸剂服务商准备足够的催化剂现场暂存的防雨布、塑料布不少于200m2(保证阴雨天气催化剂的防湿)、卸剂和装剂的帆布管、密相装填工具;自喷漆(红白各若干,做标识用)、编织袋(方便装填新催化剂)、五彩布150 m(隔离装卸空间)、偏心漏斗、提升漏斗、干冰、盛装卸出催化剂吨袋、铅封(带编码)和200L铁桶容器。
装卸剂服务商自行提供装卸剂作业需要使用的叉车及现场起吊工作负责人(配备专业起重工),自带装卸剂过程中粉尘处理环保设备、人员防护器具(软梯、安全绳、器内照明、防尘口罩、防毒面罩、手套等)以及其他相关安全设备。
2.2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3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2.5安全要求:具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
3.2.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
3.2.3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3 人员要求:承诺进入生产装置作业的人员均持证上岗,提供承诺书。
3.4机具要求:无氧卸剂及密相装填的相关专用机具、催化剂装卸过程的安全保护设备以及装卸剂过程中粉尘处理环保设备和催化剂运输装卸设备等。(提供设备清单)
3.5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需提供至少5套加氢装置催化剂完成装卸剂工作的业绩。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提供有效的合同及对应的用户评价扫描件。其中至少3套装置的业绩用户评价包含无氧装卸内容。业绩合同描述无法证明该合同为有效业绩的,须由合同相对方出具证明材料附公章。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
3.6.2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6.3投标人承诺为所有人员投保涵盖大庆炼化公司生产装置从事催化剂装卸工作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险。
3.6.4签订合同前,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技术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03-31 17:00:00至  2023-04-06 15:30:00,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04-25 09:10:00(北京时间)。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2万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6. 开标
开标时间:2023-04-25 09: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现场):/
开标地点(网上):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维运营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163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163411
项目联系人:王小庆       电   话: 0459-5615516
电子邮件: wangxq-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5615713/0459-5615712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10.发票领取
10.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10.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 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10.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快递邮寄/现场领取。
快递邮寄:请投标人在发票开具之后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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