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雨水沟工程 4476m、沥青混凝土罩面5812m2、道路翻建 14285m2、太阳
能路灯66杆,以及墙体修补、河道整治、高低压入地改造、弱电 ( 四网合一) 改造工程等。
2、招标内容:
2.1 设计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2.2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1标段 | /米 | 胶州市洋河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村庄基础设施工程(曹家庄、西王家庄)设计施工总承包 | 16287100 | 296165.38 | 无 | 无 | 无 | 无 |
全部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全部标段: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2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 责人;
1.5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项目施工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在资格条件满足相应要求的前提下,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人委派。工 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 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应具有联合体各 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联合 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 参加其他联合体。
五、投标标段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 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 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 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 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资格审查中不合格或在资格审查打分、评标办法-资信部分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设计费合同额 21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
施工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 1200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
工程总承包业绩: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 12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 58 号)第一开标室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12-21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邓主任,联系电话:18661611770,邮箱:dengbaorong777@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胶州市洋河镇人民政府 3.投诉举报电话: 0532-82289152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