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罚没的两轮、三轮普通摩托车,两轮、三轮轻便摩托车,人力自行车共549辆及汽车98辆公开拍卖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760-853167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罚没的两轮、三轮普通摩托车,两轮、三轮轻便摩托车,人力自行车共549辆及汽车98辆公开拍卖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栏大队委托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罚没的两轮、三轮普通摩托车,两轮、三轮轻便摩托车,人力自行车共549辆及汽车98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价高者得(无须统一地点竞价)。【重要提醒:竞买人参拍时必须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竞买报价。】

二、竞价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三、竞价时间: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竞买人须提前30分钟登录交易系统办理签到手续,领取随机竞买号)。

四、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名称

数量(辆)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竞价幅度(元)

是否有保留价

罚没的两轮、三轮普通摩托车,两轮、三轮轻便摩托车,人力自行车共549辆及汽车98辆

647

262780

70000

10000

备注:

一、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所有车辆均无法过户,仅作报废回收拆解处理。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广东省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经营范围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或报废机动车收购拆解);

4、本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拍。

五、网上报名

1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12时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2、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办理数字证书【综合交易拍卖项目暂不支持使用粤商通】;然后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并将数字证书绑定后,申请人方可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进行报名、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注册账号指引链接:

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网址链接:(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00181/)。

3、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报名页面的附件处上传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扫描件(需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需由广东省商务厅认定的企业);(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5)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必须在2024年2月26日下午4时0分前按本公告和保证金缴纳通知书的规定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保证金账号。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将保证金逐笔汇入参拍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

2、申请人在交易系统的报名受理通过后,方可获取保证金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各申请人不同拍卖标的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该申请人缴纳对应拍卖标的的保证金使用。申请人应在交易系统提供的银行中选择其一申请保证金缴款账户,并按规定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保证金。

3、保证金仅限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以到账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

4保证金有效到账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到账,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到账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确认,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七、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约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需由广东省商务厅认定的企业);(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网络拍卖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2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2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交易系统的出价规则报价。在竞价周期倒计时结束前,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竞价周期自动延时至3分钟,并重新开始倒计时。如此循环往复,直至产生最高报价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在线竞拍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可于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方可进行竞价。为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需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提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交易系统规定时间内报价,交易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报价行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V2.0-20230228》。

8、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谢小姐、梁小姐)。

九、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人对拍卖的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均不对拍卖标的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对拍卖标的整体性、质量性、使用性作承诺保证。拍卖标的之图片、数量、品种、尺寸、品牌、规格、品质、真伪仅供参考,其数量、品种、尺寸、品牌、规格、品质、真伪与实物不符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

2、拍卖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其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展示及相关部门的核定为准,如办理移交到买受人名下后出现差异的,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拍卖服务费、评估费、拍卖公告费等均不变,拍卖人、买受人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竞买人(买受人)须自行对标的进行调查了解并作出判断,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负。注:标的均属于罚没车辆,存在无牌、套牌、车架号或发动机号磨损等情况,均无法提供车辆登记证及行驶证等资料,故所有车辆均无法过户,车辆仅作拆解回收处理。

3、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拍卖服务费、评估费、拍卖公告费7日后,由委托人将标的按现状现貌交付给买受人。移交日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存放地:古镇扣车场、横栏扣车场、横栏第二扣车场、三角第二扣车场、民众扣车场、石岐扣车场(具体按委托人指定为准)

4、标的移交时以现场展示的现状为交接依据。竞买人(买受人)须现场查看标的及相关资料并自行评估标的价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质量,买受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等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拒收、向委托人或拍卖人主张赔偿责任。

5、买受人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所有标的须在20个工作日内提取完毕。提取过程所涉及的手续和相关的税费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否则,逾期提取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新增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无故逾期未提取完毕,则视为对标的车辆所有权的自动放弃,委托人可解除拍卖成交合同,标的车辆处置权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有权对该标的车辆另行处置,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回。

6、所有车辆必须拆解并依法处理,符合环保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办理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备案手续,否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车辆已入户的,买受人在提取车辆后3个月内必须到车辆登记地的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如委托人无法提供车辆登记证及行驶证等资料,车辆仅作拆解回收处理,买受人须对所有机动车进行拓印并出具回收拆解证明。请仔细查阅《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已签订的《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执行,如有不合规拆解车辆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买受人的责任。

买受人要对竞得的罚没车辆进行单独存放、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及相关档案,对罚没车辆储存、拆解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相关档案资料保存不低于3年,监控录像保存不低于1年。

7买受人必须将标的物运回其经资质认定的拆解场地进行拆解,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进行预处理或拆解(包括拆除主要总成和可再利用的零部件,对车体和结构件等进行拆分或压扁 ),不得转包、分包或委托拆解。

禁止买受人将本标的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或委托给第三方。如果委托人发现买受人有分包、转包或委托第三方的行为,委托人有权单方面收回买受人拍卖的标的,并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8、买受人在标的提取期间须服从委托人的管理,委托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办理车辆交接手续过程中,买受人将车辆数量、出场时间、运输车辆号牌等信息登记在册,装车后在运输车辆车厢门贴上封条,到达拆解场地,在入场抓拍区拍照,并在视频监控下打开封条、卸货及清点数量,做好台账登记。

9、买受人提取标的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文明生产规范。买受人自行承担安全责任,概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10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对拍卖标的进行处理,确保不会产生任何追溯性环保问题。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代码12,报废机动车属于“报废交通运输设备”,属于固体废物。根据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不包含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粤环发[2020]5号),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必须按要求到两省环保厅办理跨省转移备案许可。如果买受人没有进行备案许可则属于违法转移行为,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拆解完成后,买受人应将拆解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含视频、图片、文字等)向委托人、拍卖人备案后,备案后方能对残料进行处理。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后,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12、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

(1)拍卖成交价款;(2)拍卖标的移交所产生的拆卸、搬运、运输、保管费、出仓等一切相关费用;(3)拍卖佣金(成交价2.8%)、拍卖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评估费(人民币14000元)、拍卖公告费(人民币1250元,4*8版面1250元/次,具体以中山日报的收费为准。);(4)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以上相关费用需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13、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在期限内未能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能缴清成交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委托人处置),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4、竞买人参加竞投,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以及对本场拍卖会各项标的的已知悉和认可,并要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需与保证金汇入人户名一致,拍卖成交确认书之买受人名称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名称为准,拍卖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无论委托人是否明示,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已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2、拍卖标的存在较多瑕疵及买受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可能发生损毁或可能存在电池、车轮毂、车把手等零部件不完整的情形。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对影响拍卖标的价值的因素已向竞买人作出必要的说明,拍卖人及委托人也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它未说明的瑕疵。相对于拍卖标的的介绍(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仅进行一般性观察,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资料、图片以及拍卖人、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的口头说明仅供参考,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不构成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3、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终止或延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付清款项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取完所有标的物,并按相关部门规定对标的物进行登记、拆解、回收或销毁等处理,及向委托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相关证明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

十二、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于拍卖前缴纳的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拍卖服务费、评估费等款项。买受人须于收到《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以转账的方式直接支付给委托人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中指定的中山市非税转账相应账户。委托人另有规定的,按委托人规定办理。

十三、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价2.8%支付给拍卖人,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收款账户:开户名称: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张家边支行,账号:2011021709024517955。

十四、本拍卖信息同时刊登在2024年2月18日《中山日报》。

十五、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2日(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十六、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

地址:中山市火炬国际会展中心服务楼四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