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阳市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信息化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4.2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安财磋商采购-2024-40
预算金额64.23万元
招标公司安阳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李继新1360346840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志英131037232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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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阳市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信息化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c/xwz.ggzy.anyang.gov.cn:3720/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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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财磋商采购-2024-40 | |||||||||||
2、项目名称:安阳市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信息化系统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42,300.00元 | |||||||||||
最高限价:6423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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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在2024年内完成系统升级改造任务,建成市局数字督察中心系统,包括:视频巡查系统、可视化调度系统、群众举报投诉核查管理系统。 5.2 技术参数: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 5.3 交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专项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2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任一);②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及专业人员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取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重点审查中标、成交供应商,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其他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一并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给予处罚。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c/xwz.ggzy.anyang.gov.cn:3720/a)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xwz.ggzy.anyang.gov.cn:3720/ayggzy/)”,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 0372-3387737,13215996193。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安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xwz.ggzy.anyang.gov.cn:3720/ayggzy/)。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 CA 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安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 6 室(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 559 号安阳市民之家)。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IE浏览器登录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点击右上方【登录】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1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7.3 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7.3.1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xwz.ggzy.anyang.gov.cn:3720/ayggzy/)。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公安局 | |||||||||||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长江大道126号 | |||||||||||
联系人:李继新 | |||||||||||
联系方式:13603468404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顺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昊澜弘顶8号楼2单元2层202房间 | |||||||||||
联系人:陈志英 | |||||||||||
联系方式:1310372323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志英 | |||||||||||
联系方式:1310372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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