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1906270093
预算金额9.3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新校区校园文化(一期)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190627009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新校区校园文化(一期)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627009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新校区校园文化(一期)建设项目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详见附件 1 1456065
 合计金额小写: 1456065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伍万陆仟零陆拾伍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价表

项目编号: CSCG-201906270093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校园总平面图

1500mm×宽1000mm×高140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

12600

25200

/

2

停车场标识

700mm×高2400mm×厚25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

5250

10500

/

3

立体道路牌

350mm×高330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3

4950

64350

/

4

校园指示牌

1800mm×高300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

6740

33700

/

5

校园指示牌

900mm×高220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7

5500

38500

/

6

文明提示牌

360mm×宽20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

145

14500

/

7

楼栋名

1000mm×宽1000mm×厚4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1

425

38675

/

8

二级学院、部、中心院牌

450mm×高1800mm×厚4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

1160

10440

/

9

楼层索引牌

450mm×高90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3

780

10140

/

10

楼栋索引牌

1200mm×宽800mm×高125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1

5800

63800

/

11

楼层号码牌

350mm×宽35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40

75

18000

/

12

房间标牌

300mm×宽13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300

72

93600

/

13

禁烟标识牌

150mm×宽20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40

34

8160

/

14

卫生间节约水电提示牌

300mm×宽12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40

45

10800

/

15

升降国旗杆

16.88m高×1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

18500

74000

/

12.18m高×2

12.88m高×1

16

宣传橱窗

5300mm×宽260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6

10500

168000

/

17

公示粘贴栏

2400mm×宽120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6

4200

67200

/

18

室外LED显示屏

m?

7830mm×宽600mm×2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3.6

1600

21760

/

7000mm×宽600mm×1

19

室内LED显示屏

m?

6000mm×宽3500mm×1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1

9800

205800

/

20

控制系统

定制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

500

2000

/

21

控制设备

定制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

3600

14400

/

22

显示屏管理软件

定制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

500

2000

/

23

结构包边

m?

定制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4.6

400

13840

/

24

教职员工工牌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00

6.5

2600

/

25

资料袋

标准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00

1.95

19500

/

26

大、中、小号信封

标准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60,000

0.35

21000

/

27

垃圾分类屋

3600mm×高2000mm×宽100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8

7500

60000

/

28

室外垃圾分类箱

1000mm×宽1000mm×厚420mm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

1180

118000

/

29

室内垃圾分类箱

650mm×宽300mm×厚300mm×2

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40

940

225600

/

合计报价

1456065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且采购人对二次设计制作方案进行签字确认后 30 日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3.2 履行地点: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新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运输方式:乙方将采购货物运输到现场

交货方式:乙方将采购货物全部安装到位及送达甲方、以甲方验收为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1924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在货物抵达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4016.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正常运行一年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2803.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质保期满后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金星路支行(长沙天一平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4305017848360000019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供应商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符合学院产品制作、安装前材质及制作工艺现场抽样检测要求。

5.2.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可以根据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2.3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供应商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2.4质量保修期:本项目整体保修2年,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履约担保金额中双倍扣除。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3.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3.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3.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3.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3.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5.3.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4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5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6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7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19年9月12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 地址: 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4栋1805房
法定代理人: 喻友军 法定代理人: 李建平
委托代理人: 彭老师 委托代理人: 李建平
电话: 0731-84015902 电话: 0731-88867211
传真: 0731-8401590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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