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8.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乐沙政采〔2022〕x号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徐艳13540527901
中标公司汉达集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速集科限公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5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1112022000005
二、项目名称:采购学生课桌凳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学生课桌凳):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菁蓉镇)胜利南街117号附103号 | 588,000.00元 |
合同包1(学生课桌凳):
货物类(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专用家具 | 专用家具 | 双腾 | ST-2 | 4000(套) | 147.00 | 588,000.00 |
邹小平、曾晓东、魏继承(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学生课桌凳):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注:主要标的信息补充,其中工程塑料升降式课桌3200张,单价110元,总价352000元;工程塑料升降式课桌4000把,单价59元,总价236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
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651号
联系方式:0833-3446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龚电大道14号
联系方式:13540527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艳
电话:13540527901
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22年08月02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doc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doc 评审情况.pdf 评审情况.pdf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体化平
采购学生课桌凳
四川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1112022000005
西
2022-08-02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评审结果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88000(元)(伍拾捌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四通瑞坤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90400(元)(伍拾玖万零肆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宏羽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95200(元)(伍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88000(元)(伍拾捌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四通瑞坤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90400(元)(伍拾玖万零肆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宏羽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95200(元)(伍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 |
是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88000(元)(伍拾捌万捌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四通瑞坤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90400(元)(伍拾玖万零肆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宏羽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95200(元)(伍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 |
序是否通过资
供应商名称
号格性审查
成都速集科技有
1是
限公司
成都四通瑞坤科
2是
技有限公司
陈化
政府采狗-
3是成都宏羽商贸有
限公司
体化管
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会
西门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
德化平会
西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会
四省政府采购~
-第1页-
福省政府采狗·-结统平会
四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学台
西省政府采购--结化平会
西省政府采狗-体化平台
照省政府采购---结化平台
-第2页-
性争竞采购学生课桌凳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编号:乐沙政采〔2022〕10号
中国·四川(乐山)谈判小组确认或制定谈判文件(成员签字):件文判谈
目录2022年7月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共同编制共同编制
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4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9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7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6第二章谈判须知…………………………………………………………………6第一章谈判邀请…………………………………………………………………3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人)委托,拟对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70第八章评审方法…………………………………………………………………62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5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二、资金情况4.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3.采购人: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2.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1.项目编号:乐沙政采〔2022〕10号。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四、供应商邀请方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三、采购项目简介: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注意事项: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2.获取方式: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1.获取期限: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六、谈判文件的获取(详见第四、五章)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九、谈判时间:2022年8月1日10: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沙湾区龚电大道14号5楼)。七、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2年8月1日09:30-2022年8月1日10:00(北京时间)。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联系人:魏先生邮编:614900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351号采购人: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十、联系方式谈判地点: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沙湾区龚电大道14号5楼)。
联系电话:0833-3447892联系人:余女士、徐女士邮编:614900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龚电大道14号4楼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33-3446392
1.适用范围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2022年7月25日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所有报名的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发布公告形式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6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6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
4 | 联合体 | 不允许 |
5 | 失信供应商管理(实质性要求) | 一、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情形1、通过以下渠道(但不限于)查询且在截止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仍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属于禁止参加本采购项目活动情形:(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版块(http://www.ccgp.gov.cn/cr/list)(3)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版块(只含明确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属于重大违法记录的)(http://www.ccgp-sichuan.gov.cn/CmsNewsController.do?method=recommendBulletinList&moreType=provincebuyBulletinMore&channelCode=bgt_zzs&rp=25&page=1)2、在评审、确定成交人环节发现供应商有符合上述失信行为的,谈判小组、采购人、相关部门分别给予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确定其成交、作成交无效的处理。二、属于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但须实行惩戒的情形1、上述情形以外的失信行为(主要指属于《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jzcfg/402886875060600f015106c042c90a75.html)属于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但须实行惩戒的情形。2、对上述情形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进行评审。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三、相关要求1、供应商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或声明(见本文件提供的格式)。2、允许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3、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采购人、相关部门证据留存形式为查询的结果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据。 |
6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事先作好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用),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7 | 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 | 一、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供应商所投全部货物制造商或承接服务供应商是小微企业的给予总报价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多个政策的不重复享受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分别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如果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话)。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4.特别提醒:如果推荐的拟定成交供应商享受了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价格折扣,我中心将在结果公告中对此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因此请供应商诚信承诺、慎重承诺。因质疑、投诉被认定为非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的,视同为提供虚假资料,将承担关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三、无线局域网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产品有属于优先采购品目的,对报有符合相应要求产品的供应商给予该产品报价1%的价格扣除,同一产品符合多个优先产品情形的则累加扣除。对于同时符合此优先政策和小微企业政策的供应商,先执行产品价格扣除后再执行总价(小微企业政策)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总价参与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适用以上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优先采购政策在评分细则中体现)2.本项目产品有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产品,否则,按照无效处理。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所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所报无线局域网产品在“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所在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不予认定。备注:本项目所称“产品”或“货物”系指项目“采购标的清单及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对应的采购标的,在采购清单名称栏中有对应名称描述;产品或货物经拆分后的产品或配件或部份内容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文件所称的产品或货物(采购文件有明确标注的除外)。 |
8 | 谈判情况公告 |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品牌、数量、规格型号、单价、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
9 | 履约保证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提及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内容供应商可不作响应,也不属于评审小组评审内容) |
10 | 供应商信用融资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
11 | 谈判文件咨询 | 联系人:余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833-3447892。 |
12 |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梁先生、曾先生。 联系电话:0833-3447822。 |
13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方式一: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到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方式二: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可将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单位介绍信以及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swqzfcgzx@163.com),我中心在收到相关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以邮寄的方式寄出(邮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信息有误而导致成交通知书未能送达,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联系人:余女士、徐女士。联系电话:0833-3447892。地址:沙湾区龚电大道16号4楼。 |
14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余女士、徐女士。联系电话:0833-3447892地址:沙湾区龚电大道14号4楼。邮编:614900。 |
15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0833-3446392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351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
16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沙湾区财政局。联 系 人:温女士、胡女士联系电话:0833-3447275联系地址: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邮政编码:6149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7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沙湾区财政局备案。 |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2.采购主体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3.3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工程塑料升降式课桌、工程塑料升降式课凳。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谈判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一切事务。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谈判,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谈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8.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9.谈判文件的构成三、谈判文件8.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8.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0.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0.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1资格性响应文件:承诺函和第四章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它响应文件和二轮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册装订。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11.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4)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3)供应商每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报价是谈判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第一轮报价(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和报价表。12.2.1报价部分12.2其它响应文件: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报价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1)商务应答表;12.3.3商务部分。包括以下内容:(1)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12.2.2技术部分。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谈判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12.3二轮报价文件:竞争性谈判申请单位二轮报价表12.3.3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7)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6)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5)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4)知识产权承诺函;
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在不影响评审组评审的情况下,可不做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2.3.3最后报价响应日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3.2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13.3.1如果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在谈判过程中没有实质性变动,以单独密封递交的竞争性谈判申请单位二轮报价表作为最后报价。如果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在谈判过程中有实质性变动,以现场二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
16.1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6.响应文件格式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5.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7.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7.3二轮报价文件一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二轮报价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7.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7.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7.9(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7.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7.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7.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7.5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9.1所有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二轮报价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递交18.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8.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8.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8.1二轮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包装。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它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0.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19.3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19.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0.4报价文件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22.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2.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1.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2.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2.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4.成交通知书23.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3.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3.成交结果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25.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4.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25.6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5.5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5.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5.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26.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6.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29.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8.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将备案后的合同交于采购中心存档(一份)。31.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合同公告29.3履约保证金将在收到项目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29.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3.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到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的则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保证责任),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18〕16号)进行验收。33.验收3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2.履行合同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谈判纪律要求34.2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给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采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谈判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人付款的条件。34.1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34.资金支付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其他36.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36.询问、质疑和投诉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8.(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37.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失信行为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备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承诺书原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20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供应商为非企业、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承诺书原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书原件。】
(八)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失信行为记录。【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谈判只需提供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七)供应商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前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原件。】(六)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注:1.以上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提供失信行为声明函。加盖供应商鲜章】
二、采购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该项目为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资金项目,其中60万元用于学生课桌凳购置,以更换义务教育学校老旧设备。一、项目概况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所属行业 |
1 | 工程塑料升降式课桌 | 3200张 | 工业 |
2 | 工程塑料升降式课凳 | 4000张 | 工业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尺寸、材质及工艺设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工程塑料升降式课桌 | 一、规格尺寸1、课桌面最大轮廓尺寸规格:长640*宽440*厚40mm(尺寸公差:±2mm)。2、课桌斗最大轮廓尺寸规格(不含挂钩):长580*宽380*高173mm(尺寸公差:±2mm)。课桌斗最大内空尺寸规格:长440*宽345*高168mm(尺寸公差:±2mm)。3、课桌立柱单根最大轮廓尺寸规格为:60*30*382 mm,其壁厚:4mm;课桌脚(含脚垫)最大轮廓尺寸规格为:415*330*55mm(轮廓尺寸公差:±2mm,壁厚公差:±0.1mm),所分支的单柱宽:70mm,厚:40mm,壁厚:4mm。二、材质要求1、桌面采用双层双色组合式设计、主桌面采用卡扣及自攻螺钉锁扣在副桌面上,主桌面材料为:全新高强度工程塑料ABS,整体一次性注塑成型(天蓝色);副桌面为:全新高强度工程塑料EPS级PP材料,整体一次性注塑成型,内部设计6*6条十字交叉型加强筋,加强桌面强度(灰白色)。2、桌斗、立柱、桌脚等均为高强度全新工程塑料EPS级PP材料一次性注塑成型。三、工艺设计要求桌面前沿弧度及曲面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整边圆弧,无任何直边,轮廓线条相切圆滑美观。桌面前上方和左右上方设有围边档物条。桌面前方中间设有斜梯形笔槽(长300mm*宽35mm*深7mm)方便学生临时储放文具。与笔槽平行处设有刻度直尺(量程:0-250mm),方便学生简单测量。桌面前上方左侧设有直径60mm,深5mm的水杯槽,桌面前上方右侧设有物品槽,方便学生储放小型物品。桌斗采用整体式,两侧设计原生成型挂钩,方便挂书包、矿泉水瓶或其它物品。课斗底部采用42处阵列式格珊漏空设计可排水或漏纸屑杂物、方便打扫清理,前面设计D型储物槽,可放置小物品。课桌立柱采用椭圆管设计,每根立柱分别采用单一注塑成型,不采用型材锯割,且厚度方向两面设计宽度18mm*深度2mm的斜凹陷侧毂,防止立柱弯曲变形,四柱组合结构,九档升降,每档升降间距30mm。桌子升降高度范围(530-800mm),升降处必须采用穿心螺杆加防转螺帽连接(必须为国标螺杆螺帽,方便购买、更换、升降调节,同时更牢固稳定)。桌脚着地处设有卡扣式防滑脚垫(规格:65*55*13mm),底部网格设计,具有静音及防滑的效果。桌架四立柱间安装网兜,规格为:485*260*70mm,其底部为菱形状漏空设计,方便学生放置杂物等。性能要求具有耐水、耐热、耐寒、耐腐蚀、耐老化、绝缘、有弹性,书写质量高(桌面采用细磨砂亚光纹处理,对学生视力起到保护作用,便于用硬笔薄纸书写,同时耐脏效果好,利于定期清洗)。使用或移动时无噪音,环保卫生。全套无棱锐角、不钩挂衣物、无螺钉外露、无碰撞安全。4、产品采用专业化设计,造型美观实用、结构牢固、平稳性好、抗摔打,使用寿命长达10年以上。 | 3200 | 张 |
2 | 工程塑料升降式课凳 | 一、规格尺寸1、凳面最大轮廓尺寸规格为:380*280*坐面厚度35mm(所轮廓尺寸公差:±2mm)。2、凳架立柱单根最大轮廓尺寸规格为:55*25*270 mm,其壁厚:4mm;凳脚(含脚垫)最大轮廓尺寸规格为:360*205*55mm(轮廓尺寸公差:±2mm,壁厚公差:±0.1mm),所分支的单柱宽:63mm,厚:33mm,壁厚:4mm。二、材质要求凳面、凳脚等均为高强度全新工程塑料EPS级PP材料一次性注塑成型。三、工艺设计要求凳面整体弧度及曲线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座感舒适。座板面设有花瓣状透气孔及按摩球包,美观实用。凳架立柱采用椭圆管设计,(每根立柱分别采用单一注塑成型,不采用型材锯割),且厚度方向两面设计宽度18mm*深度2mm的斜凹陷侧毂,防止立柱弯曲变形,四柱组合结构,七档升降,每档升降间距20 mm。凳子升降高度范围:(300-440mm),升降处必须采用穿心螺杆加螺帽连接(必须为国标常规螺杆螺帽,方便购买、更换、升降调节,同时更牢固稳定)。凳脚着地处设有卡扣式防滑脚垫(规格:65*55*13mm),底部网格设计,具有静音及防滑的效果。凳架四柱间安装网兜,规格为:280*320*40mm,其底部为菱形状漏空设计,方便学生放置杂物等。性能要求1、具有耐水、耐热、耐寒、耐腐蚀、耐老化、绝缘、有弹性,书写质量高(桌面采用细磨砂亚光纹处理,对学生视力起到保护作用,便于用硬笔薄纸书写,同时耐脏效果好,利于定期清洗)。2、使用或移动时无噪音,环保卫生。3、全套无棱锐角、不钩挂衣物、无螺钉外露、无碰撞安全。产品采用专业化设计,造型美观实用、结构牢固、平稳性好、抗摔打,使用寿命长达10年以上。 | 4000 | 张 |
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方具体配送要求交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后交付使用。三、商务及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2.所有技术要求不得有实质性负偏离。1.清单所有技术、服务指标仅用作描述标的功能、性能,如与特定的品牌、型号相匹配不代表指向特定产品,供应商可理解为参照相应品牌型号提供功能、性能、服务相当或更优的标的。备注: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人负担。(3)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的货物均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4、质量要求:3、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的65%;验收合格且满1年后无息支付剩余价款。
6、其他要求: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所投工程塑料升降式课桌凳2022年1月以来,经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2487-2016塑料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和GB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检验报告原件。谈判时需提供承诺函原件。(3)如货物经供应商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2)按照厂家和国家相关标准质保,接到故障电话后响应时间小于1小时,2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故障保证运行。8个小时内故障不能排除应提供同等值的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1)所有产品必须是正品原装行货,全新未拆封的。所有成交设备供应商质保三年,保证正常使用。(三年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5、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5)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成交人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可由采购人负担。
③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②货物安装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①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2)验收方案(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18〕16号)的要求、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7、履约与验收
备注:9、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供应商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否则,视作供应商不能完成验收而违约,按本条本款第“(2)”项规定由供应商偿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2)因供应商原因不能完成验收或逾期完成验收而违约的,除应及时维修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验收部分合同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验收超过3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10%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支付给供应商的合同款及利息。(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的,采购人应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采购人逾期支付项目合同款的,除应及时支付足额货款外,应向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3)采购人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供应商损失的,还应按供应商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供应商。供应商主要违约责任采购人主要违约责任8、违约责任
2.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要求等一、谈判内容: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谈判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以上所有条款请供应商按照第七章第二部分“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和“商务应答表”逐条响应。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一、本章所制资格响应文件请供应商依据“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要求来提供和编写本部份材料(但不限于)。此处仅提供部份可能用到的材料格式。材料顺序、具体名称由供应商自定。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二、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合同主要条款等情况
XXXX项目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第一部分:五、本章第一、二、三部分目录由供应商自行编写。四、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谈性争竞第X包(如有分包)采购编号:乐沙政采〔2022〕XX号
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件文判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一、承诺函(实质性要求)请供应商自行编写目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九、我公司承诺: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就本次采购活动中对同类型服务、货物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高于15%。八、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附件(报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附件并提供):我方为独立法人机构/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实质性要求)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4.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3.报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报价人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在本次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年,没有处于因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期间。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实质性要求)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备注:营业执照在有效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实质性要求)四、供应商XXXX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复印件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5.内容清晰可辩。4.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两位会计师资格证复印件。2.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1.审计报告应当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附注。要求:
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实质性要求)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若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的则不再提供审计报告。1.供应商为非企业、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备注:
六、具有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承诺书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全面了解本政府采购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以及配送、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责任。我单位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已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不存在偷逃税款、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问题。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实质性要求)
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公司(公司全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七、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实质性要求)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第一点第6条要求,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八、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实质性要求)备注:提供供应商、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原件的不需要提供此承诺函。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采购编号:XXX)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本公司(公司全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作如下承诺: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十、失信行为声明函(实质性要求)备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日期:XXXX年XX月XX日授权代表:XXXX(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授权代表:XXXX(签字)法定代表人: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2、截止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我方不存在本文件规定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但须实行惩戒的情形。(注:如果供应商存在本条情形的应列出具体失信情形)1、截止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我方不存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四川政府采购等网站(不限于此渠道)记录且处于有效期内属于本文件规定禁止参加本采购项目活动情形的失信行为。
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实质性要求)2、此声明将作为资格审查材料及惩戒的依据,供应商须如实声明和提供。可后附相关证据截图。1、关于此声明,请阅读本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中“失信供应商管理”栏。备注:
供应商全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工程塑料升降式课凳),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工程塑料升降式课桌),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供应商不提供本声明函的,本表全部用“/”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日期:年月日
备注: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备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日期:XXXX年XX月XX日单位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部分:十三、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十二、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2.投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证明材料。1.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争竞第X包(如有分包)采购编号:乐沙政采〔2022〕XX号XXXX项目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件文判谈性
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一、报价函(实质性要求)请供应商自行编写目录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X份;其它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X份;二轮报价文件1份)用于谈判报价。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XX)。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号:第包二、报价表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7.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XX天。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单价(万元) | 数量 | 单位 | 总价(万元) |
报价合计(万元) | 小写: 大写: |
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须按“报价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报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知识产权、备用物件、税金及利润等为完成该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备注:
1.供应商应根据本谈判文件第五章中“采购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条款逐条应答;备注:采购编号:三、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 | (逐条列出应答的具体内容) | |
采购编号:四、商务应答表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 | (逐条列出应答的具体内容) | |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注意:1.供应商应根据本谈判文件第五章中“商务及其他要求”条款逐条进行应答;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我公司现作出如下承诺: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六、知识产权承诺函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特此承诺4.如采用的知识产权不是我单位所拥有的,则我单位谈判报价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我单位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单位将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单位将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编号:七、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后期服务人员 | ||||||||
后期服务人员 | ||||||||
后期服务人员 |
供应商名称:XXXX(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
二轮报价文件第三部分:十、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九、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或个人名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包号:第X包(如有分包)项目编号:乐沙政采〔2022〕X号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申请单位二轮报价表
竞争性谈判申请单位 | ||
合 计(竞争性谈判申请总价)单位:人民币(元) | 小 写 | 大 写 |
合 计(竞争性谈判申请总价)单位:人民币(元) |
4.请供应商另行准备一份此表以及密封信封并加盖好公章,用于项目经谈判后有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的报价准备。3.在本项目中涉及多个采购标的,请在本报价表后附“二轮报价明细表”(格式亦可参考报价表)。本表总价与“二轮报价明细表”汇总金额应相等,出现不一致情形的按谈判文件规定原则进行处理。2.在本项目中若有属于优先采购品目且供应商报有符合相应要求产品的则须在本报价表后附“二轮报价明细表”(格式可参考报价表),以便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未提供该表的则不享受优先采购价格扣除。注:1.最后报价响应日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1.4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2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1.总则第八章评审方法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2.1.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2.评审程序1.6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1.5(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1.2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资格性审查。2.1.4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4.1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或者其他能够给予供应商平等机会的方式确定。评审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和实质性要求审查且被确定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2.4谈判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7评审委员会与供应商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4.6供应商按照本项第2.4.3规定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本项第2.4.5规定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2.4.5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评审委员会。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4.4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2.4.3评审委员会变动谈判文件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同时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2.4.2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评审委员会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2谈判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果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在谈判过程中没有实质性变动,以单独密封递交的二轮报价表作为最后报价。如果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在谈判过程中有实质性变动,以现场二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两轮(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最后报价。2.4.9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2.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2.6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9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4.确定成交供应商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5.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5.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5.2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5.成交通知书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合同编号:XXX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一、合同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供应商(乙方):XXX采购人(甲方):XXX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签订地点:XXX
货物名称 | 品牌及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资金来源(万元) |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预算内 | 预算外 | 自筹 | 其他 |
3.验收:2.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甲方具体配送要求交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后交付使用。三、交货及验收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知识产权、备用物件、税金及利润等以及为完成该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二、合同总价
③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②货物安装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①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3)验收方案:(2)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18〕16号)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的货物均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1.质量要求:五、质量、质保及售后:四、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30%的预付款,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30日内,甲方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65%;验收合格且满1年后无息支付剩余价款。
(3)如货物经乙方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按照厂家和国家相关标准质保,接到故障电话后响应时间小于1小时,2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故障保证运行。8个小时内故障不能排除应提供同等值的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1)所有产品必须是正品原装行货,全新未拆封的。所有成交设备乙方质保三年,保证正常使用。(三年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成交人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可由甲方负担。(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人负担。
(1)乙方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否则,视作乙方不能完成验收而违约,按本条本款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验收或逾期完成验收而违约的,除应及时维修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验收部分合同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验收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1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及利息。(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项目合同款的,除应及时支付足额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乙方主要违约责任甲方主要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需提供所投工程塑料升降式课桌凳2022年1月以来,经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2487-2016塑料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和GB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检验报告原件。六、其他要求: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4.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不愿继续签订合同,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方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
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传真:传真:
资格审查报告
项目名称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 | |||
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沙政采【2022】10号 | |||
竞争性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文件 | |||
谈判公告内容是否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一致 | 是 | 是 | 否 |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 |||||||||||
成都四通瑞坤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四通瑞坤科技有限公司 | |||||||||||
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 | 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 |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
成都宏羽商贸有限公司 | 成都宏羽商贸有限公司 |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 ||||||||||||
成都四通瑞坤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 |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宏羽商贸有限公司 |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谈判小组组长(签字):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谈判小组组长(签字):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谈判小组组长(签字):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谈判小组组长(签字):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谈判小组组长(签字): | 是 | 否 | 否 | |||||
晓东 | ||||||||||||
监督人员(签字):3V日期:2022、8、1 |
项目编号
资格审查依据
1
2
3
4
5
6
1
2
3
4
5
6
1
原因
谈判小组成员员(签字):
Y
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报告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乐沙政采【2022】10号 | ||||||||||||||||
资格审查依据 | 资格审查依据 | 资格审查依据 | 资格审查依据 |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 ||||||||||||||||||||||||
谈判公告内容是否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一致 | 谈判公告内容是否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一致 | 谈判公告内容是否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一致 | 是 | |||||||||||||||||||||||||
参加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否 | |||||||||||||||||||||||||||
1 | 1 | 1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 ||||||||||||||||||||||||
2 | 2 | 2 | 成都四通瑞坤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四通瑞坤科技有限公司 | ||||||||||||||||||||||||
3 | 3 | 3 | 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 | 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 | ||||||||||||||||||||||||
4 | 4 | 4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
5 | 5 | 5 | 成都宏羽商贸有限公司 | |||||||||||||||||||||||||
6 | 6 | 6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
1 | 1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 ||||||||||||||||||||||||||
2 | 2 | 成都四通瑞坤科技有限公司 | ||||||||||||||||||||||||||
3 | 3 | 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 | ||||||||||||||||||||||||||
4 | 4 | |||||||||||||||||||||||||||
5 | 5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宏羽商贸有限公司 | ||||||||||||||||||||||||||
6 | 6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
1 | ||||||||||||||||||||||||||||
原因 |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谈判小组组长(签字)曾晓车 | 是 | 否 | 否 | |||||||||||||||||||||||||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
日期:SS.& | 日期:SS.& | 日期:SS.& | 日期:SS.& | 日期:SS.& | 日期:SS.& | 日期:SS.& | 日期:SS.& | 日期:SS.& | 日期:SS.& | 日期:SS.& | 日期:SS.& | 日期:SS.& |
SG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申请单位二轮报价表项目编号:乐沙政采【2022)10号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项目包号:第/包(如有分包) | 二轮报价文件 | |
竞争性谈判申请单位 | 竞争性谈判申请单位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竞争性谈判申请总价) | 合计(竞争性谈判申请总价) | 小写 | 大写 |
单位:人民币(元) | 88000.00 | 在拾捌万.14元起 |
公司
供应商名称:成都速集不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带人
(签字)
注:1.最后报价响应日期为递交响应文体截止时间
2.在本项目中若有属于优先采购品目直供应商报有符合相应要
求产品的则须在本报价表后附“二轮报价明细表”(格式可参考报价
表),以便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未提供该表的则不享受优先采购价
格扣除。
3.在本项目中涉及多个采购标的,请在本报价表后附“二轮报价
明细表”(格式亦可参考报价表)。本表总价与“二轮报价明细表”汇
总金额应相等,出现不一致情形的按谈判文件规定原则进行处理。
4.请供应商另行准备一份此表以及密封信封并加盖好公章,用于
项目经谈判后有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的报价准备。
SG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项目采购编号:乐沙政采(2022)10号包号:第包 | 二轮报价文件二轮报价明细表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规格型号 | 品牌及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单价数量总价(万元)单位 | 单价数量总价(万元)单位 | 单价数量总价(万元)单位 | 单价数量总价(万元)单位 |
1 | 工程塑料升降式课桌 | 双腾/ST-2 | 双腾/ST-2 | 成都双腾科技有限公司 | 0.0二 | 3200 | 张 | (万元)35.2 |
2 | 工程塑料升降式课凳 | 双腾/ST-2 | 双腾/ST-2 | 成都双腾科技有限公司 | O.oo59 | 4000 | 把 | |
报价合计(万元) | 小写:58.8 | 小写:58.8 | 大写:伍捡捌万捌件元 | 1123.6 |
备注:
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报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货物设计、
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知识产权、备用物件、税金及利润等为
完成该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2.供应商须按“报价表”
的格式详细报出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公司
供应商名称:成都速集科
限公(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个人名章)
四
日期:2022年8月
2
采购人中标(成交)
结果确认函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 |
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沙政采【2022】10号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 |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 |
528197705 | ||
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 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 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
2022年8月1日10时0分 | 2022年8月1日10时0分 | 2022年8月1日10时0分 |
58:8 | 58:8 | 58:8 |
湾区教盖章 | 湾区教盖章 | 湾区教盖章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人代表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开标(响应)时间
中标(成交)单位
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万元)
采购人代表签字:
2022年8月2日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
乐沙政采【2022】10号2022年8月1日
四、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谈判评审情况(谈判内容见附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
1 | 1 | 1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 2 | 成都四通瑞坤科技有限公司 | ||||||
3 | 3 | 3 | 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 | 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 | 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 | 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 | 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 | 4 | 成都宏羽商贸有限公司 | ||||||
谈判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 谈判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 谈判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 谈判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 谈判文件内容是否修改 | 是 | 否 | |||||||||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 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 | 是 | 否 | |||||||||
修改内容 | 修改内容 | 见附件 |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变更 |
是 | 否 | ||||||||||||||
谈判轮次 | 谈判轮次 | 谈判轮次 | 谈判轮次 | 报价轮次 | |||||||||||
参加最后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2 | ||||||||||||||
序号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第一次报价(万元) | 第二次报价(万元) | 报价无效说明 | ||||||||||
1 | 1 |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 58.8 | 58.8 | |||||||||||
2 | 2 | 成都四通瑞坤科技有限公司 | 59.2 | 59.04 | |||||||||||
3 | 3 | 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 | 60 | SPS6 | |||||||||||
4 | 4 | 成都宏羽商贸有限公司 | Sp.8f | 5.s2 | |||||||||||
未参加谈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
1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德普城市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 |
原因 | 放补谈判 | 放补谈判 | 放补谈判 | 放补谈判 | 放补谈判 | 放补谈判 | 放补谈判 | 放补谈判 | 放补谈判 | 放补谈判 | 放补谈判 | 放补谈判 | 放补谈判 | 放补谈判 | |
2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乐山市中心城区大鸿家具经营部 | |
原因 |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3溜晓子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
乐沙政采【2022】10号
2022年8月1日
是终止原因 | 是终止原因 | 是终止原因 | 否 | 否 |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 |
第一名 | 成都来皇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来皇科技有限公司 | 报价(万元) | 报价(万元) | 58.8 | |||||
第二名第三名 | 成都四宝瑞油料技有限公司 | 报价(万元) | 报价(万元) | 5904 | ||||||
成都史羽商贸有限公司 | 成都史羽商贸有限公司 | 成都史羽商贸有限公司 | 成都史羽商贸有限公司 | 报价(万元) | 报价(万元) | 2ps2 |
五、谈判小组的说明
特说明如下
谈判小组组长
(签字)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NA |
监督人员(签字)
2022年
日
资格性响应文件
SG
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采购学生课桌凳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
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塑料升降式课桌),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成都双腾科技
4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属
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
于(微型企业);
2.(工程塑料升降式课凳),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成都双腾科技
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4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属
于(微型企业)。
3.成都速集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工业)行业;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
28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入为315万元,资产总额为2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达食朋技,的蒸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H
供应商全称:汉达集科技有限公司(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2年日
S
G
5
510A2
47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