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遴选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公开遴选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设计、施工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
三、项目概况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拟对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局部二层)的特田大厦进行装修改造。原建筑总建筑面积14254.27m2,改造后建筑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局部二层),总建筑面积为15246.8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15.25m2,地下建筑面积3431.5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隔层、拆除楼梯与墙体、新增楼梯、新增地下室、新增墙体、室内装修、外立面装饰、外立面造型柱工程、大楼加固工程、屋面保温与防水工程、门窗工程,同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给排水、电气、通风和消防等工程。
四、项目服务内容
受委托服务单位须为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服务费预算
招标代理控制价为10.18万元。
六、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服务期限
合同期为2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八、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携带须提供单位资质、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及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委托书,报价函(采取下浮报价,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并按清单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注明“‘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代理服务’投标报名文件”。“投标报名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将投标报名文件扫描刻录光盘1份和投标报名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盖章)。通过邮寄方式的投标企业需将寄件人改为公司名称。
九、选取方式
(一)由业主单位根据投标单位业绩、信誉、报价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
(二)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三)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企业不足3家,遴选作废,将二次发布公告,如果二次公告报名单位仍不足三家,按实际报名单位遴选中标单位。
十、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昌江县石碌镇红棉西路,昌江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旁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898-3898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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