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2]
赣州共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于都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兴泉铁路于都二号隧道建设项目剩余石料(银坑镇)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GX2019-YD-C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总额 (元) |
一 |
兴泉铁路于都二号隧道建设项目剩余石料(银坑镇)(国内服务) |
1 |
项 |
1、供应商具备建筑石料加工的经验,营业执照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经营范围建筑用石料加工、销售登记时满6个月(含)以上。 2、供应商具有在技术、设备、人员相应的能力。 |
979400.00 |
合计总金额:979400.00元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条件:
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建筑用石料加工、销售,并且在技术、设备、人员具有相应的能力。(营业执照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经营范围建筑用石料加工、销售登记时满6个月(含)以上)
(六)磋商文件的购买:2019年03月13日至2019年 03月 1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在赣州共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转帐汇款时请备注“缴款单位、项目名称”字样。邮箱内容“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另附缴款凭证”)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须在谈判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缴纳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19年 03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共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都县汇丰假日酒店后栋华冠商务大厦二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出让收益。
(十)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创新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二)风险提示:1、该项目处置的石料为兴泉铁路二号隧道产生的剩余石料,其处置的数量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须与兴泉铁路建设部门达成共识,否则无法进行剩余石料的处置,已缴纳的出让收益不予退还。2、剩余石料加工区域征山征地须经属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及村民的同意,运输过程对道路破坏问题须谨慎考虑,因石料处置过程产生的一切后果自承担。
(十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政府采购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政府采购项目等黑恶势力。于都县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电话:0797-6339915,举报邮箱ydxzfcgzx@163.com
(十四)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赣州共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汇丰假日酒店后栋华冠商务大厦二楼
电话:0797-6339566
邮箱:634599129@qq.com
联系人: 曾女士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户名:赣州共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91741867768
采购单位:于都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电话:0797-6233788
电话:13870796850
联系人: 曾先生
赣州共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