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顺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多金属废料资源综合回收有价金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金额
3819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四川顺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委托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承担多金属废料资源综合回收有价金属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链接见附件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征求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多金属废料资源综合回收有价金属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顺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甘洛县工业集中区正西工业园)
建设规模:建设 1条年处理3万吨含铟锡铋废料回收生产线,1条年处理4万吨含铅物料处理线,1条年处理6万吨无害化锌回收生产线;新建原料库、铟生产车间、风机房、锡渣库+粗铅库、渣库、次氧化锌库、综合楼、食堂浴室、机修间、氧气气化站、消防水池及泵房、35kV变电站、地磅房等生产及公辅设施,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购置安装富氧固硫熔炼炉、进料系统、固硫熔炼表冷器、固硫熔炼布袋除尘器、尾气脱硫、回转窑、回转窑布袋除尘器、回转窑表冷器、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总投资:38192万元
占地面积:约90.38亩。
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凉山州环境质量状况报告》,2023年,凉山州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达到国家质量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天数比例为98.77%,较去年同期(99.61%)下降了0.84个百分点;其中达优为61.46%,达良为37.31%;总体超标天数比例为1.23%,其中轻度污染为0.98%,中度污染为0.17%,重度污染0.08%。
(2)水环境质量。根据本次评价收集的尼日河上2个例行监测断面数据,尼日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要求,区域水环境质量良好。
补充监测中中沟、正西河的现状水质评价质量指数各监测断面污染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水域要求。
(3)声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区内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土壤1#~9#、11#点位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标准,10#点位所在地土壤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对应标准,评价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3.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
(1)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采用“调节+中和+调质+硫化+絮凝+过滤”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要求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铅,生活废水经“A/O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以及水淬渣冲渣系统,不外排。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管道
(2)地下水及土壤:为防止本项目运行产生的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系统,本环评要求项目各构筑物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含铟锡铋物料废料回收生产线、含铅物料处理线、无害化锌回收生产线、洗车平台、洗袋站、机修车间(3#厂房)、原材料仓库、罐区、转窑水淬渣暂存区、铅渣坨暂存区、铅水淬渣库、危废暂存间、产品库、焦炭、石灰石、渣坨仓、污水处理间(6#厂房)、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应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配套用房(2#厂房)、脱硫石膏库、一般固废库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同时,非正常状况下各生产储存功能区下渗量远大于其正常状况下渗量,因此在项目运行期间,应加强管理与监测,尤其防范非正常状况发生,使本项目建设与运行对地下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3)废气: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雾、HCl、氟化物、VOCs、二噁英。各类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5要求,氮氧化物、二噁英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参照)表3标准,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参照)表4标准,氯化物、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VOCs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
(4)噪声: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厂房内的生产设备等,厂区内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废物、危险废物以及脱硫石膏渣、浮选尾砂。一般废物交由环卫部门、生产厂家回收,脱硫石膏渣、浮选尾砂外售建材厂或水泥厂,同时对脱硫石膏渣、浮选尾砂定期进行鉴别,危险废物部分生产废水处理一段污泥交凉山州金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高锡渣外售永兴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锡的回收利用,冰铜外售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利用,活性炭、废润滑油、隔油池浮油及沾染润滑油废弃包装物、废工人劳保用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综合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工艺废气均得到妥善处置,项目有组织废气对周边影响小,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的改变。项目不会对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通过在本项目设置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可解决项目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项目对散排气体进行严格控制,最大程度避免项目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综上,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保护目标影响小,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
(2)水环境影响。因园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本项目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回转窑冲渣,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管道。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物料的跑冒滴漏,防止地下水污染,项目按分区防渗的设计考虑了相应的控制措施,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可以确保区域地下水不因项目建设而受到影响。
(3)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对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处理,各类固废均得到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置,不外排,无二次污染产生。
(4)声环境影响。采用合理布置总平面、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治理,经距离衰减后实现厂界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
(2)项目采用的工艺具先进和成熟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
(3)项目选址较为合理,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实现“三废”和噪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4)项目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
(5)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则本项目拟在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进行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的群众以及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三、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全文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Lp0a4GyJR72PIa8U-ANng.
提取码:cghy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3)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的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馈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顺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773587392
2.评价机构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工,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0号
电话:028-85361601,邮箱:182405390@qq.com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2024年9月23日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多金属废料资源综合回收有价金属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顺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甘洛县工业集中区正西工业园)
建设规模:建设 1条年处理3万吨含铟锡铋废料回收生产线,1条年处理4万吨含铅物料处理线,1条年处理6万吨无害化锌回收生产线;新建原料库、铟生产车间、风机房、锡渣库+粗铅库、渣库、次氧化锌库、综合楼、食堂浴室、机修间、氧气气化站、消防水池及泵房、35kV变电站、地磅房等生产及公辅设施,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购置安装富氧固硫熔炼炉、进料系统、固硫熔炼表冷器、固硫熔炼布袋除尘器、尾气脱硫、回转窑、回转窑布袋除尘器、回转窑表冷器、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总投资:38192万元
占地面积:约90.38亩。
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凉山州环境质量状况报告》,2023年,凉山州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达到国家质量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天数比例为98.77%,较去年同期(99.61%)下降了0.84个百分点;其中达优为61.46%,达良为37.31%;总体超标天数比例为1.23%,其中轻度污染为0.98%,中度污染为0.17%,重度污染0.08%。
(2)水环境质量。根据本次评价收集的尼日河上2个例行监测断面数据,尼日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要求,区域水环境质量良好。
补充监测中中沟、正西河的现状水质评价质量指数各监测断面污染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水域要求。
(3)声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区内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土壤1#~9#、11#点位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标准,10#点位所在地土壤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对应标准,评价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3.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
(1)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采用“调节+中和+调质+硫化+絮凝+过滤”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要求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铅,生活废水经“A/O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以及水淬渣冲渣系统,不外排。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管道
(2)地下水及土壤:为防止本项目运行产生的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系统,本环评要求项目各构筑物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含铟锡铋物料废料回收生产线、含铅物料处理线、无害化锌回收生产线、洗车平台、洗袋站、机修车间(3#厂房)、原材料仓库、罐区、转窑水淬渣暂存区、铅渣坨暂存区、铅水淬渣库、危废暂存间、产品库、焦炭、石灰石、渣坨仓、污水处理间(6#厂房)、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应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配套用房(2#厂房)、脱硫石膏库、一般固废库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同时,非正常状况下各生产储存功能区下渗量远大于其正常状况下渗量,因此在项目运行期间,应加强管理与监测,尤其防范非正常状况发生,使本项目建设与运行对地下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3)废气: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雾、HCl、氟化物、VOCs、二噁英。各类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5要求,氮氧化物、二噁英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参照)表3标准,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参照)表4标准,氯化物、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VOCs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
(4)噪声: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厂房内的生产设备等,厂区内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废物、危险废物以及脱硫石膏渣、浮选尾砂。一般废物交由环卫部门、生产厂家回收,脱硫石膏渣、浮选尾砂外售建材厂或水泥厂,同时对脱硫石膏渣、浮选尾砂定期进行鉴别,危险废物部分生产废水处理一段污泥交凉山州金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高锡渣外售永兴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锡的回收利用,冰铜外售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利用,活性炭、废润滑油、隔油池浮油及沾染润滑油废弃包装物、废工人劳保用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综合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工艺废气均得到妥善处置,项目有组织废气对周边影响小,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的改变。项目不会对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通过在本项目设置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可解决项目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项目对散排气体进行严格控制,最大程度避免项目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综上,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保护目标影响小,不会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
(2)水环境影响。因园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本项目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回转窑冲渣,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管道。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物料的跑冒滴漏,防止地下水污染,项目按分区防渗的设计考虑了相应的控制措施,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可以确保区域地下水不因项目建设而受到影响。
(3)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对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处理,各类固废均得到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置,不外排,无二次污染产生。
(4)声环境影响。采用合理布置总平面、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治理,经距离衰减后实现厂界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
(2)项目采用的工艺具先进和成熟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
(3)项目选址较为合理,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实现“三废”和噪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4)项目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
(5)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则本项目拟在合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进行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的群众以及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三、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全文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Lp0a4GyJR72PIa8U-ANng.
提取码:cghy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3)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的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馈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顺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773587392
2.评价机构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工,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0号
电话:028-85361601,邮箱:182405390@qq.com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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