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航空新材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998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140020946973
预算金额9980万元
招标公司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高大勇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文凯1862878052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8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七路146号和北二路90号
招标人名称
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航空新材料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140020946973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300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升级改造有机玻璃生产线,优化工艺布局,结合搬迁设备,新增精馏装置、预聚装置、灌注装置、风浴热处理装置等有机玻璃原板制备工艺条件以及拉伸机、研磨抛光机等有机玻璃后加工工艺条件;新建有机玻璃厂房、透明材料综合楼、有机玻璃原料库等,以上合计新增工艺设备27台(套),改造工艺设备5台(套)。
标段(包)名称
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航空新材料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202421140020946973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并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并且石油化工工程二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EPC工程,承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服务(初步设计阶段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仪表自控、电气、弱电、通讯、消防、总图竖向、区域内外管线以及后续的竣工图;配合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等。)、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安装、工程施工、报验报检、单机试车和中间交接,以及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性能考核中提供指导与支持服务等内容,并对承包范围内设备设备整体技术性能、供货、施工质量全面负责。承包人还应负责试生产及验收通过签所有的整改项目的设计、施工(包括材料),以及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工作)
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5-15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7-09
标段(包)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998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最多允许3家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4-15 09:00至2024-04-23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I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08 01: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05-08 01: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其它要求:EPC项目经理其他要求: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化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 其它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监督部门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29-3086333
招标人
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港区)高新七路146-1号楼
联系人
高大勇
电话
0429-3238248
邮箱
zhaojing@cntcit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人
张文凯
电话
18628780526
邮箱
zhaojing@cntcitc.com.cn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文凯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七路146号和北二路90号
招标人名称
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航空新材料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140020946973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300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升级改造有机玻璃生产线,优化工艺布局,结合搬迁设备,新增精馏装置、预聚装置、灌注装置、风浴热处理装置等有机玻璃原板制备工艺条件以及拉伸机、研磨抛光机等有机玻璃后加工工艺条件;新建有机玻璃厂房、透明材料综合楼、有机玻璃原料库等,以上合计新增工艺设备27台(套),改造工艺设备5台(套)。
标段(包)名称
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航空新材料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202421140020946973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并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并且石油化工工程二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EPC工程,承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服务(初步设计阶段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仪表自控、电气、弱电、通讯、消防、总图竖向、区域内外管线以及后续的竣工图;配合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等。)、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安装、工程施工、报验报检、单机试车和中间交接,以及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性能考核中提供指导与支持服务等内容,并对承包范围内设备设备整体技术性能、供货、施工质量全面负责。承包人还应负责试生产及验收通过签所有的整改项目的设计、施工(包括材料),以及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工作)
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5-15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7-09
标段(包)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998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最多允许3家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4-15 09:00至2024-04-23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I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08 01: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05-08 01: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其它要求:EPC项目经理其他要求: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化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 其它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监督部门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29-3086333
招标人
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港区)高新七路146-1号楼
联系人
高大勇
电话
0429-3238248
邮箱
zhaojing@cntcit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人
张文凯
电话
18628780526
邮箱
zhaojing@cntcitc.com.cn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文凯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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