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82023000016
二、项目名称:华阳街道2023-2025年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新扬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新中街98号 | 6,950,723.89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诺远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西航港大道4段70号 | 7,098,327.39元 |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都江堰岷江环卫服务公司 | 都江堰市岷江路112号 | 7,088,856.36元 |
合同包4: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羽创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161号 | 8,515,716.21元 |
合同包5: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华阳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府河路一段30号 | 7,049,329.33元 |
合同包6: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桂溪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高新区天府二街166号 | 5,176,362.97元 |
合同包7: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市保和市容环境卫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和美西路8号2栋1层7号 | 4,896,800.03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新扬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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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2023-2025年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包1 | 华府大道一段等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其中道路面积277061.01㎡,人行道面积172547.96㎡,绿化面积212019.26㎡,合计面积661628.23㎡。 | 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3.2.2 服务要求 | 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3.2.2 服务要求中服务标准 | 6,950,723.89 |
合同包2:
服务类(四川诺远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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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2023-2025年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包2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 7,098,327.39 |
合同包3:
服务类(都江堰岷江环卫服务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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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2023-2025年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包3 |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执行。 |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 | 7,088,856.36 |
合同包4:
服务类(四川羽创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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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2023-2025年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包4 | 正东下街等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其中道路面积435977.68㎡,人行道面积134883.26㎡,绿化面积79014.65㎡,合计面积649875.59㎡。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包4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服务期为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包4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8,515,716.21 |
合同包5:
服务类(成都华阳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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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2023-2025年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包5 | 包5:南湖东路等清扫保洁服务采购 | (1)作业时间:应于每日07:00 前完成普扫作业。实行每日24小时保洁制,其中,机动车道保洁以机械化错峰作业为主。 (2)作业方式: ①适合机械清扫的,应当以多功能清洗车作业为主;不适合机械清扫作业的,应匹配相应作业人员,实行人工清扫作业。人工清扫作业主要采用防尘软扫帚,避免产生扬尘。雨后应及时进行路面积水清除作业,宜开展机械洗扫作业。 ②机械清扫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放刷、喷水、调整箱体压力和刷盘转速、清扫的顺序进行操作;非特殊气候情况下,避免“干扫”;作业时禁止扫刷、吸嘴不落地。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到指定场所排放污水和卸清垃圾。 ③绿化带、花台、树池杂物清理,果屑箱清掏、外部保洁实行人工与小型机械相结合方式作业。 (3)作业频次: ①道路(区域)主、辅道机械吸(洗)扫作业每日不少于 4 次。每日 05:00-07:00、19:00-21:00 每条车道全覆盖作业;09:30-11:30、12:00-15:30双向左右两侧车行道、单向车行道两侧道路各增加作业 1 次;1月-3月,10月-12月适时增加作业次数,清理落叶和灰带。 ②道路(区域)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十字路口、人行天桥、绿化带花台、树池、桌椅、果屑箱(垃圾桶)、雨水篦、井盖表面等局部污渍清洗,餐饮饭店、集贸市场、车站、医院等人流密集场所和建设工地周边,其巡回保洁和快捡在 20 分钟内处理。 ③立交桥、人行天桥栏杆,隔离栏、隔离墩(桩)清洁除尘,每日不少于1 次。 ④环卫工人及时清理区域内临街立面、市政设施、非法张贴等清理工作。 ⑤有义务监督临街商铺门口卫生,保持街道整体清洁卫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按《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成城发〔2019〕47 号) 、《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监督管理办法》(成城发〔2019〕48 号)实施。 (1)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人行天桥、雨水篦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无烟蒂、无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等。绿化带、行道树池内无堆积物、无塑料袋、无纸屑等废弃物。果屑箱(垃圾桶)内垃圾及时清除、无满溢,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无污渍,箱体外观完好整洁。 (2)立交桥、人行天桥栏杆和隔离栏、隔离墩(桩、墙)、公交站台、配电箱外围、隔音墙(板)无积泥积尘。 | 7,049,329.33 |
合同包6:
服务类(成都桂溪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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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2023-2025年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包6 | 包6:警卫局旁道路等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其中道路面积273743.47㎡,人行道面积133007.46㎡,绿化面积18023.77㎡,合计面积424774.7㎡。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含机械和人工清扫保洁)、道路冲洗除尘、道路果屑箱清掏清洗、绿化带保洁、非法张贴清理工作、监督督促物业区域、开发商代建区域的环境卫生、监督督促临街商铺的垃圾循环收运等以及采购人委派的其他临时任务。 | (1)作业时间:应于每日07:00 前完成普扫作业。实行每日24小时保洁制,其中,机动车道保洁以机械化错峰作业为主。 (2)作业方式: ①适合机械清扫的,应当以多功能清洗车作业为主;不适合机械清扫作业的,应匹配相应作业人员,实行人工清扫作业。人工清扫作业主要采用防尘软扫帚,避免产生扬尘。雨后应及时进行路面积水清除作业,宜开展机械洗扫作业。 ②机械清扫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放刷、喷水、调整箱体压力和刷盘转速、清扫的顺序进行操作;非特殊气候情况下,避免“干扫”;作业时禁止扫刷、吸嘴不落地。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到指定场所排放污水和卸清垃圾。 ③绿化带、花台、树池杂物清理,果屑箱清掏、外部保洁实行人工与小型机械相结合方式作业。 (3)作业频次: ①道路(区域)主、辅道机械吸(洗)扫作业每日不少于 4 次。每日 05:00-07:00、19:00-21:00 每条车道全覆盖作业;09:30-11:30、12:00-15:30双向左右两侧车行道、单向车行道两侧道路各增加作业 1 次;1月-3月,10月-12月适时增加作业次数,清理落叶和灰带。 ②道路(区域)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十字路口、人行天桥、绿化带花台、树池、桌椅、果屑箱(垃圾桶)、雨水篦、井盖表面等局部污渍清洗,餐饮饭店、集贸市场、车站、医院等人流密集场所和建设工地周边,其巡回保洁和快捡在 20 分钟内处理。 ③立交桥、人行天桥栏杆,隔离栏、隔离墩(桩)清洁除尘,每日不少于1 次。 ④环卫工人及时清理区域内临街立面、市政设施、非法张贴等清理工作。 ⑤有义务监督临街商铺门口卫生,保持街道整体清洁卫生。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按《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成城发〔2019〕47 号) 、《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监督管理办法》(成城发〔2019〕48 号)实施。 (1)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人行天桥、雨水篦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无烟蒂、无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等。绿化带、行道树池内无堆积物、无塑料袋、无纸屑等废弃物。果屑箱(垃圾桶)内垃圾及时清除、无满溢,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无污渍,箱体外观完好整洁。 (2)立交桥、人行天桥栏杆和隔离栏、隔离墩(桩、墙)、公交站台、配电箱外围、隔音墙(板)无积泥积尘。 | 5,176,362.97 |
合同包7:
服务类(成都市保和市容环境卫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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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2023-2025年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包7 | 香山小区市场道路等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其中道路面积212756.61㎡,人行道面积96143.63㎡,绿化面积287895.07㎡,合计面积596795.31㎡。 | 1.服务内容: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含机械和人工清扫保洁)、道路冲洗除尘、道路果屑箱清掏清洗、绿化带保洁、非法张贴清理工作、监督督促物业区域、开发商代建区域的环境卫生、监督督促临街商铺的垃圾循环收运等以及采购人委派的其他临时任务。 2.服务要求: (1)作业时间:应于每日07:00 前完成普扫作业。实行每日24小时保洁制,其中,机动车道保洁以机械化错峰作业为主。 (2)作业方式: ①适合机械清扫的,应当以多功能清洗车作业为主;不适合机械清扫作业的,应匹配相应作业人员,实行人工清扫作业。人工清扫作业主要采用防尘软扫帚,避免产生扬尘。雨后应及时进行路面积水清除作业,宜开展机械洗扫作业。 ②机械清扫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放刷、喷水、调整箱体压力和刷盘转速、清扫的顺序进行操作;非特殊气候情况下,避免“干扫”;作业时禁止扫刷、吸嘴不落地。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到指定场所排放污水和卸清垃圾。 ③绿化带、花台、树池杂物清理,果屑箱清掏、外部保洁实行人工与小型机械相结合方式作业。 (3)作业频次: ①道路(区域)主、辅道机械吸(洗)扫作业每日不少于 4 次。每日 05:00-07:00、19:00-21:00 每条车道全覆盖作业;09:30-11:30、12:00-15:30双向左右两侧车行道、单向车行道两侧道路各增加作业 1 次;1月-3月,10月-12月适时增加作业次数,清理落叶和灰带。 ②道路(区域)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十字路口、人行天桥、绿化带花台、树池、桌椅、果屑箱(垃圾桶)、雨水篦、井盖表面等局部污渍清洗,餐饮饭店、集贸市场、车站、医院等人流密集场所和建设工地周边,其巡回保洁和快捡在 20 分钟内处理。 ③立交桥、人行天桥栏杆,隔离栏、隔离墩(桩)清洁除尘,每日不少于1 次。 ④环卫工人及时清理区域内临街立面、市政设施、非法张贴等清理工作。 ⑤有义务监督临街商铺门口卫生,保持街道整体清洁卫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按《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成城发〔2019〕47 号) 、《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监督管理办法》(成城发〔2019〕48 号)实施。 (1)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人行天桥、雨水篦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无烟蒂、无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等。绿化带、行道树池内无堆积物、无塑料袋、无纸屑等废弃物。果屑箱(垃圾桶)内垃圾及时清除、无满溢,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无污渍,箱体外观完好整洁。 (2)立交桥、人行天桥栏杆和隔离栏、隔离墩(桩、墙)、公交站台、配电箱外围、隔音墙(板)无积泥积尘。 | 4,896,800.0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刚(采购人代表)、魏丽红、王理、陈达雅(采购人代表)、李悦、邓玲、叶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以中标金额×3为计算基数,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8〕2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的80%收取,由每包中标人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7.73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7.818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7.813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8.66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 7.789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 6.665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7: 6.498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文号:51018822210200002500[2023]00020;2、预算金额:47849300.00元,最高限价:47849290.00元;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1601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成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各包采购合同金额的5%,以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文巷27号
联系方式:028-60633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宣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14楼1401号
联系方式:028-87056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老师
电话:028-87056627
四川宣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