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32600105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成东158616789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32600105
项目名称: 中国北方生活消费品分拨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单位:济南锡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中国北方生活消费品分拨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0326001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92.2956万元,招标人为;济南锡港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并网模式:20%自发自用,80%余电上网(首年测算按10%自用)
接入方式:采用400V并网(具体以接入批复为准)
范围 中国北方生活消费品分拨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4-26 13:30
开标地点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5楼)

其他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合同估算价: 1400万元2.1.2工程规模: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2.2工期:135天 2.3质量标准:2.3.1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2.3.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其中项目全容量并网后电能质量(功率因数等)应满足供电公司要求,如发生的罚款将由投标人承担。2.3.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其中光伏组件抽检需在项目全容量并网后经招标人指定的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规范标准抽检合格。(甲供除外,如有)2.4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前期合规手续(除备案外)、工程保险、安全生产条件复核、设计、采购、施工、并网、竣工验收手续办理一体化模式,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光伏发电项目综合配套的设计(设计说明,电气及并网方案设计,结构安装方案设计,建设施工蓝图,竣工蓝图)、办公临建、安装区域结构复核及荷载报告出具、综合基础配套工程施工、屋顶二次加固、屋面修补、安全护栏、各类设备购置并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单晶硅光伏组件、光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高低压电缆/铜排、并网柜、各型号电缆头及桥架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并网验收、试运行、消缺整改、培训、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系统检测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设计部分内容:本工程的生产工艺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全部工艺系统与光伏工程的设计均为总投标人的设计范围,设计阶段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以及办理系统接入手续需要编制的技术方案等。施工部分内容:包含设备基础、以及设备安装、调试、并网验收等。视频监控安装(开工前完成),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临时堆场(由投标人设置、不小于4MWp光伏组件堆放要求),屋面检修通道材料采购安装,安装冲洗水管道(包含与现有供水管道连接),依法合规处置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及危废并做好台账记录;所有设备标识牌和安全警示牌的采购安装,临边防护设施采购安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满足发包人要求,工程验收(含消防、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为了满足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各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等)、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规划核验、各类评审检测监测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检测、材料防火性能检测、消防第三方检测、防雷检测、噪声检测等)、测试、调试和试运行、整个项目的档案资料备案、移交等,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平台部分内容:通过综合能源管理系统软件平台,使用“互联网+”的信息手段将各能源信息构建在数字化平台上,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能源信息化管理,实现电、水、燃气等能耗数据的智能分项计量分析、光伏系统监控、配电系统监控等功能,实现高效的能源和碳排管理。2.5并网模式:20%自发自用,80%余电上网(首年测算按10%自用)2.6接入方式:采用400V并网(具体以接入批复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3.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以下3.1.1和3.1.2两个条件:3.1.1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3.1.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财务要求:2020至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3.3企业业绩要求: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或单项装机容量≥3.2MW的分布式光伏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工程总承包业绩总装机容量以合同中所载为准,业绩有效期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企业业绩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金额≥1100万元或单项装机容量≥3.2MW的分布式光伏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中未体现造价、人员信息的可提供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证明。设计业绩总装机容量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企业业绩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或单项装机容量≥3.2MW的分布式屋顶光伏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施工业绩总装机容量以合同中所载为准,业绩有效期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企业业绩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5负责人要求: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牵头人单位员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5.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或单项装机容量≥3.2MW的分布式光伏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工程总承包业绩总装机容量以合同中所载为准,业绩有效期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企业业绩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金额≥1100万元或单项装机容量≥3.2MW的分布式光伏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中未体现造价、人员信息的可提供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证明。设计业绩总装机容量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企业业绩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或单项装机容量≥3.2MW的分布式屋顶光伏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施工业绩总装机容量以合同中所载为准,业绩有效期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企业业绩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7其他要求:3.7.1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12 月-2024年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3.7.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3.7.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之一,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牵头人单位员工)、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12 月-2024年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3.7.4投标人承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3年内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近3年内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未在招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未有失信行为(详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并在公示期内的;企业未被列入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名单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近3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济南锡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温梁路6636号济南国际陆港大厦1号楼21楼2112室
联系人:
曹经理
电话:
0510-856005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华仁逸景大厦5楼招标办
联系人:
张成东、孙颂
电话:
1586167890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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