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茶谷大道修复工程(独山—南焦湾段)
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裕安区茶谷大道修复工程(独山—南焦湾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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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XJY111000102323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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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
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六安市裕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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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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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六安市金安区中市街道健康苑小区11号楼2单元705室 0564-3307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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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发包时间 |
2024年5月6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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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叁佰壹拾肆万玖仟捌佰壹拾叁元柒角陆分(¥:314981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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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期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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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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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人 |
安徽康鼎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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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 |
贰佰贰拾万零肆仟捌佰陆拾玖元陆角叁分(¥:220486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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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苏俊峰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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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皖234172056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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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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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4-3307332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64-3260539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