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公资采20231295号】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管理软件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姬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平公资采20231295号】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管理软件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管理软件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控制价:980000.00元
4、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管理软件采购项目是应用于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业务办理场景,“一站式”提供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认罪认罚事项登记及认罪认罚办理情况查询分析的检察办案智慧辅助软件。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
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4.4、招标范围:(1)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在线办理系统)(2)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离线办理系统)采购。
4.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6、质量要求:合格。
4.7、交货期:20日历天。
5、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现变更为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心网站;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监督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671A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5-2970371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华诚蓝湾翠园南侧约130米
联 系 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375-29705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凤凰路市第三人民医院西1000米路南
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88616  18937588700
2023年11月1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