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监理标(二次)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监理标(二次)
原项目编号:2024IFCBZ00054
原公告日期:2024-01-1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监理标(二次)澄清修改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监理标(二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4IFCBZ00054)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时得 F 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得15分。(得分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目F=7.5。
修改为: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时得 F 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得15分。(得分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目F=11.25。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长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1月11日
联系电话:0551-64498830
原项目编号:2024IFCBZ00054
原公告日期:2024-01-1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监理标(二次)澄清修改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监理标(二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4IFCBZ00054)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时得 F 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得15分。(得分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目F=7.5。
修改为: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时得 F 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得15分。(得分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目F=11.25。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长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1月11日
联系电话:0551-6449883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