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34222020000870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公司木里藏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达先生0834-2189559
中标公司凉山州和谐天使护理服务有限公司1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 |||
5134222020000870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凉山州和谐天使护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西昌市长安东路84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198000.00元(单价:720元/每人)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名称:木里藏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以服务机构为载体,为居家托养对象提供方便、快捷、廉价优质的上门服务,以满足不同残疾人的需求。主要包括:(1)生活照料服务(2)康复护理服务(3)精神慰藉(4)家庭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服务(5)其他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1.1 服务对象:具有本地户籍,且家住本县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处于就业年龄段(男性 16—59 周岁,女性 16—54 周岁)且有居家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指精神障碍已经在精神专科确诊并得到治疗,急性期症状已被控制,目前处于较稳定的状态,并经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适宜托养的精神残疾人)及重度肢体残疾人(一级、二级);重点服务对象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中的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以下人员不得纳入托养服务对象 (1)已享受农村“五保”供养的; (2)在医疗、康复机构接受治疗和康复训练的。 以下符合托养条件的对象优先享受托养服务 (1)没接受过残疾人托养服务的;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处于低保边缘的贫困残疾人。 1.2服务人数:275 人。 1.3服务范围:此次居家托养购买服务主要在木里县实施。 1.4工作目标: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和运动功能训练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居家托养服务,改善残疾人的生存发展状况,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 1.5具体项目 (1)协助服务对象整理家庭环境卫生。 (2)协助服务对象整理个人卫生。 (3)有需要的可根据情况提供帮助进食服务。 (4)经过合法的委托手续,可协助办理家庭日常事务。 (5)根据医嘱同意,可陪同在服务对象居住附近安全合理的地区进行户外活动。 (6)指导并协助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正确使用配发的康复、保健仪器和辅助器械; (7)协助有需要的服务对象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多种方式了解新闻和知识; (8)经常与服务对象进行交流,了解其心理特点,有需要进行心理干预的及时向其本人或监护人提出建议; (9)对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简单的家务劳动训练和辅导; (10)协助陪同服务对象参与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文体活动及有益身心的公益活动; (11)其他合法、安全、力所能及并经所在服务机构批准同意提供的服务; (12)与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权责清晰的托养服务协议; (13)对服务对象或其家属提供信息咨询和反馈渠道,建立回访机制; (14)对精神病患者进行评估,并建议是否转介到专业医疗机构;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1.通过家访、核实、评估并征求被服务人员的服务需求,开展多样化的服务。对于核实过的服务对象,服务组成员根据不同的患者的服务需求为其每位患者制定服务方案。对有偏差行为或心理不适的残疾人,联系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 2.根据每个残疾人实际情况对残疾人个案开展服务(包括理发、洗头、剪指甲、清洁、聊天、晒太阳、讲故事、智力开发等),开展互动活动(以镇乡为集中点)游戏。 3.为残疾人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情况表及服务对象受益确认书每人一份并建立档案资料袋 。 4.供应商应当如实记录服务对象所产生的服务费用,建立服务台账,不得虚报、谎报服务费用,按季度向采购人报送服务台账记录,并接受采购人的审核服务台账和监督评价服务质量。 5.应建立服务预案其内容应包含计划、工作流程,技术操作规范、安全保障等。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好应对措施。供应商服务人员在开展服务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服务人员应遵守制定的居家托养服务规章制度;应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持有相关行业认定的证书上岗;应遵守居家托养服务职业道德,保护残疾人隐私;提供服务时应注意个人卫生、服饰整洁、语言文明、态度热情、细致周到、操作规范。 7.供应商向服务对象提供集中和上门服务,确定有效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时做好录像和照片等影像资料留证,每次服务完成,与被服务残疾人核实清楚服务事项、数量等内容后,服务人员和被服务残疾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确认单一式三份,县残联、乡镇残联、供应商(或服务人员)各执一份。确认单将作为结算依据,式样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制作。 8.服务机构入户开展一人一册服务。并将相关信息数据录入“量服平台”。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磋商小组长:陈璘,磋商小组成员:陈朝富、陈琼(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为: 预算金额的1.5 %。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330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木里县藏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6524368。 二、政采贷: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木里藏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 ||
地址: | 木里县龙钦街36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4-652644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达先生;联系电话:0834-218955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
电话: | 0834-6526440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