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断桥窗更换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断桥窗更换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1-12 至 2022-11-18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甲峰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断桥窗更换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断桥窗更换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50231
项目名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断桥窗更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91,000.00
最高限价(元):1,191,000
采购需求:查看

商务条款:

1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126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工程地点: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工程50%预付款,完成工程量50%时支付至合同金额80%,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将一次性支付剩余尾款。

4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5%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自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缴纳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或支票或电汇

账户信息:

名: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行:农业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

号:06115001040039703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后甲方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无息)。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采用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按保函相关规定流程办理)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5 质量标准:合格。

6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财采【2017603) 执行。

7 质量保证期:从安装完毕之日起,整窗免费保修五年,玻璃免费保修一年

8 合同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总价一次包死。

9 主要材料采购:

重要、主要的材料设备等,需经招标人认同后方可采购,对所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主要材料进场时须附合格证及第三方检测报告。所有材料设备并经现场业主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招标人对入场材料设备,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查,承包方负责支付抽检费,所检材料设备如不合格一律退回,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其他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采购前应将生产厂家、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和价格需征得招标人和现场监理工程师认证同意后,方可采购和使用。

10 热线支持:支持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11 其他:投标时以清单为准

技术要求:

1.名称:断桥铝系统窗。

2.规格:单框三玻,壁厚≥1.5mm,

3.玻璃:4mm+11A+4mm+11A+4mm,冷合中空铝条

4.尺寸及材质:参照图纸设计,具体颜色、样式以招标人封样为准。

5.五金配件;执手,隐形合页为国产品牌五金套件。

6.隐形合页加重可调,304不锈钢合页。

7.密封材料;铝料中间复合条PA66尼龙条,三元乙丙(EPLM)发泡共挤胶条。

8.胶条质量好,耐温耐老化。

9.开启方式;平开窗。

10.金刚网纱窗;铝合金纱窗安装,框中框。纱窗框;1.0铝合金,纱窗网;304金刚网。

11.恢复窗口时,对原有双层窗的台面窗芯,安装不锈钢板条。

12.报价包含制安、所有小五金件及封边条等一切相关费用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1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
联系方式: 024-89814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33
邮箱地址: 1003325545@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婷婷、刘甲峰
电 话: 024-31918388-3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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